电子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0-18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 2014-020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5 楼)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4,069,80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6.21
其中 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329,3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
其中 2: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持股 5%以下)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329,3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提案进
行了逐项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公司更换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 同意比 反对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序号 例(%) 股数 例(%) 股数 例(%) 通过
384,020,806 99.99 49,000 0.01 0 0 是
1 《公司更换部分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 同意比 反对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序号 例(%) 股数 例(%) 股数 例(%) 通过
《公司更换部分独立 280,308 85.12 49,000 14.88 0 0 是
1 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达到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 同意比 反对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序号 例(%) 股数 例(%) 股数 例(%) 通过
《修订<公司章程>的 384,020,806 99.99 49,000 0.01 0 0 是
1
议案》
(三)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 同意比 反对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序号 例(%) 股数 例(%) 股数 例(%) 通过
《修订<股东大会规 384,020,806 99.99 49,000 0.01 0 0 是
1
则>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韩映辉、
曹德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出席会议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书》。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