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修订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 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使之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修订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公司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袁淳先生、武常岐先生、宋利国先生 201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