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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2015-03-26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35,270,624.14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

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80,097,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2.6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825,324.52

元,占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911,859.24元的

30.35%。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484,445,299.62元转

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广大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对公司 2014 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注意到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尚

未办妥房产证的客户购房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将借款合同项下房产办理完毕房屋所有

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并交予借款银行之日止。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为 1 名个人客户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44.80 万元;

为 6 家公司客户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5,211.00 万元。

    经我们充分了解和检查,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并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上述担保

事项外,我们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
息披露充分完整,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根据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及

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是商业银行向公司子公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司购房客户发放房屋贷款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

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提供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决议,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

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2、在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

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五、对《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提名聘任徐涛为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2、经审阅徐涛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提名徐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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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淳先生             武常岐先生         宋利国先生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