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5-11-2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或“公司”)将公司截
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0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82 号文核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上市公司股份
网下登记数据清单》,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维科技”)((“兆
维科技”于 2010 年 3 月 5 日更名为“电子城”)于 2009 年 12 月 14 日完成向北
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股票发行工作,截
至 2009 年 11 月底,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北京市丽水嘉园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经全部过户到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
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09]010561 号)。
2009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
司对置入公司资产的利润预测做出补偿承诺,置入资产对应的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实现的利润总数为 61,728.89 万元。若实际利润总数不足
61,728.89 万元,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协议进行
补偿。上述承诺事项详见公司 2009 年 11 月 2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 2009 年实现利润
31,717.41 万元,2010 年实现利润 36,514.76 万元,2011 年实现利润 31,235.86 万
元;合计 99,468.03 万元,超额 61.14%完成三年利润承诺。上述置入资产三年利
润承诺完成情况已经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审亚太
审字(2012)010011-3 号]审计确认。
2009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公司与北京和智达投资有
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
的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需在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对本次资产重
组中置入上市公司的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相关资产发生减值,原重组方北京
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需向上市公司补
偿差价。
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所涉及的部分房地产
项目于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2012 年 2 月 28
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所涉及的部分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2]
第 88 号),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为:委估资产账面价值 125,971.54 万元,评估值
283,196.59 万元,评估增值 157,225.05 万元,增值率 124.81%。即相关资产未发
生减值,原重组方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不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至此,2009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出的上述两项重要承诺已全部
履行完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发行股份认购资产,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
公司自 2010 年以来没有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方式募集现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无上述所述的募集现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公司最近五年无上述所述的募集现金情况。
四、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一致。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