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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2016-06-08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电子城有限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5 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为电子城有限担保

金额为 5 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为满足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 5#地项目的资金

需求,拟向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申请共计人民币伍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三年,

贷款期限 36 个月。电子城有限申请由公司为其上述授信业务提供 100%保证担保。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电子城有限在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 100%保证

担保。

    2、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总额因超过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还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12 号

    注册资本:110,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龚晓青

    经营范围:在电子城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电子设备、

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系统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维修;经济信息咨询;

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房屋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18,632,125.08           3,682,448,537.63
负债总额                   1,578,475,584.27           1,828,049,357.77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553,984,332.54           1,806,516,439.37
资产净额                   1,840,156,540.81           1,854,399,179.86
                          2015 年 1-12 月            2016 年 1-13 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1,042,417.00              21,947,070.40
净利润                       526,693,771.15              14,242,639.05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同意电子城有限

的授信申请后与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伍亿元整提

供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同意上述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北京电子城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除本次担保外)为 20,670 万元,

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

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2%,未有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