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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2016-11-30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 2016-055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金额为 163,967,045.50 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
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的规定,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相关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不超过 245,918,367 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8,891,916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09,999,995.16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75,675,568.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预案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投资金(万元)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东区项目(移动互联网
 1                                                            69,978.24                  60,000.00
        产业园区项目)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西区项目(数据信息创
 2                                                            69,928.10                  59,000.00
        新产业园区项目)
        电子城西青 7 号地西区项目(科技创新产
 3                                                            69,979.67                  60,000.00
        业园区项目)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4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8,926.71                         7,000.00

  5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18,466.62                        15,000.00

  6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                              49,025.25                        40,000.00

合计                                                               286,304.59                      241,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63,967,045.5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东区项目(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区项目)                                   94,132,802.69

     2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西区项目(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园区项目)                                  4,343,464.39

     3     电子城西青 7 号地西区项目(科技创新产业园区项目)                                      6,012,679.72

     4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21,983,586.75

     5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33,164,808.52

     6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                                                           4,329,703.43

 合计                                                                                           163,967,045.50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为人民币 163,967,045.50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967,045.50 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拟置换资金

 1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东区项目(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区项目)                    94,132,802.69    94,132,802.69

 2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西区项目(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园区项目)                   4,343,464.39     4,343,464.39

 3       电子城西青 7 号地西区项目(科技创新产业园区项目)                       6,012,679.72     6,012,679.72

 4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21,983,586.75    21,983,586.75

 5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33,164,808.52    33,164,808.52

 6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                                            4,329,703.43     4,329,703.43

合计                                                                        163,967,045.50 163,967,045.50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实际
加会董事 7 人,以记名表决方式进行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3,967,045.5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3,967,045.5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的情况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6)
010574 号],认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
券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6 年 11 月 14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
币 163,967,045.50 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并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电子
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
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6)010574 号];
    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