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7-03-3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文件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本委员会”)2016年度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本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袁淳先生(本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计专业人士)、武常岐先生及徐涛先生组成;其中袁淳先生、武常
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6年4月6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完成换届选举。2016年4月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鲁桂华先生、武常岐先生及徐涛先生
组成。2016年11月15日,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
于徐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聘任宁旻先生为
公司董事;2016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改为由鲁桂华先生(本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计专业人士)、武常岐先生及宁旻先生组成。
二、本委员会2016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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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的工作情
况的意见》;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本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核查
本委员会注意到,2016年公司管理制度水平在业务流程、管控模
式、职能边界、权责界限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为规范公司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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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本委员会通过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情况的了解,
认为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能够认真、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在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控制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本委员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年度报告的核
实情况说明
2017 年 2 月 21 日,本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与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协商后提交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委员会各委员在 2017 年 2 月 21 日以会议记
录形式确认了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亚太拟定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该时间安排详细列示了公司及中审亚太对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计划。同时,本委员会各委员在中审亚太 2016 年度审计进
场前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情况汇报,同
意中审亚太开始对 2016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中审亚太审计小组经过审计前期的充分准备,
顺利完成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预审、现场审计工作等所有审计程序,
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17 年 3 月 13 日,中审亚太项目负责人就初步审计结果与本委
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就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减值、公司内部治理、是否有会计调整事项等情况与公
司管理层和本委员会作了进一步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 2016 年度的
经营状况、会计准则的运用与实施及会计处理情况等方面有了深入的
了解,为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报告提供了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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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委员会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并
形成书面意见。本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基本遵循
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政策的规定,出具的 2016 年财务会计报表基
本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经营成果;本委员会同意年审注
册会计师按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继续下一步工作。
本年度公司还聘请中审亚太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委员会认为该报
告如实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对中审亚太从事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本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及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
审计 2016 年年度报告时间安排紧凑;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财务状况、2016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委员会对中审亚太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以上是本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