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提名杨红月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2、经审阅杨红月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 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3、同意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中对公司副总裁的提名。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的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武常岐、鲁桂华、任建芝 2017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