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4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 2017-023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
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
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
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
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
限”)所持的物业开展资产证券化运作,即通过设立信托,发放信托
贷款,并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实现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
资的目的,融资总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期限预计不超过 24 年。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 2017-024)。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上述专项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完成上述专项计划的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
(二)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专项计划相
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金-电子城物业租
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抵押合同》、《国金-电子城物业租
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服务合同》、《监管协议》、《国金-电子城物业租
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售回和购回承诺函》、《售回和购回
监管合同》、《差额支付承诺函》、《信托贷款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
同》等。
(三)决定并聘请实施本次专项计划的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签
署相应的聘用协议等。
(四)进行本次专项计划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协商、签署、修改、申报、申请贷款、办理抵押、质押手续等。
(六)由公司全额认购本次专项计划的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七)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
上述事宜。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拟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二)、《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 2017-025)。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