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的《公 司与关联方合作成立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 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决议。 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任建芝先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