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银行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 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遵循市 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 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任建芝先生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