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编号:临 2019-026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
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运作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了严格
监察,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遵
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
法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
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
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通过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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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制度并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符合规定;有关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218,891,916 股,
价格为 11.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09,999,995.16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34,324,426.2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5,675,568.88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0,097,402 股
增至 798,989,318 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
公平公允,程序完备,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及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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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此项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临2019-021)。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的要求,
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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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