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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如
下议案出具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议案》出具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电控”)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公司因此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
有利于公司顺利发行公司债券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董事会审议本次提供反担保及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上述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做出的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事项的
决议。
    二、对《公司关于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联合贷款及电子城集团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以下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简称“厦门电子城”)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
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3、厦门电子城的母公司北京电子城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慧谷置业”)的另一方股东深圳市前海圣辉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其持有的全部慧谷置业股权(其持有慧谷置业30%股权)质押给公
司,该部分资产价值经评估高于公司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厦门电子城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同意公司为厦门电子城公司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伏军先生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