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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的重大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0-04-09  

						债券代码:163179                     债券简称:20 北电 01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
     押的重大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声明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编制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电子城”)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
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
容据以作为长城国瑞证券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
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城国瑞证券不承担任何
责任。
       长城国瑞证券作为电子城发行“20北电01”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20北电01”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资产抵押的相关情况
       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子城”)
为电子城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南京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2020
年 3 月 16 日,南京电子城与北京银行、江苏银行签订了《固定
资产银团贷款合同》,以公司拥有的南京项目土地作为抵押,贷
款总额不超 15 亿元。抵押清单如下:
序号    登记人               权证号码   面积      评估单价    评估价值    备注
                                            2           2
                                        (m )    (元/m )   (元)
1       北京电子城(南京)   苏(2018) 16107.7   68724       110699000
        有限公司             宁玄不动                         0
                             产 权 第
                             0013679 号
2       北京电子城(南京)   苏(2018) 22532.3   42615       960220000
        有限公司             宁玄不动 7
                             产 权 第
                             0013670 号
3       北京电子城(南京)   苏(2018) 17904.1   25010       447780000
        有限公司             宁玄不动 5
                             产 权 第
                             0013676 号
       本次南京电子城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25.15 亿元,占电子城
2018 年末净资产 36.56%,预计超过电子城 2019 年末净资产的
10%。
       (二)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抵押事项是电子城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电子城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四)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影响分析

   上述抵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电子城正常经

营活动范围,对电子城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无

重大不利影响。

   长城国瑞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

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的重大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