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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电子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3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21-01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以书
面、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2020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17,944,064.48 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
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18,585,04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1.4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6,601,906.30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0,662,639.93 的 30.08%。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
61,342,158.18 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1-023)。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担任电
子城高科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对中审亚太向公
司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21)。
    八、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
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
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购
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
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及子公司为
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临 2021-019)。
    九、审议通过《公司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及张玉伟先生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
和伏军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
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20)。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2020 年
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子城
高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
审亚太关于电子城高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
    十二、审议通过《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
案》;
    6、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7、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 2021-022)。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