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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电子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文件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本委员会”)2020年度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本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原由鲁桂华先生(本委员会
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张一弛先生及宁旻先生组成;其中鲁桂
华先生、张一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董事宁旻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
董事职务。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
陈文女士为公司董事;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陈文女士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鲁桂华先生(本委员
会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张一弛先生及陈文女士组成;其中鲁
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委员会2020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
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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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工作情况的意
见》;
    4、审议《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5、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
案》;
    6、审议《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
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信托融资的议案》。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电
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
报告》。
    二、本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核查
    本委员会注意到,2020年公司管理制度水平在业务流程、管控
模式、职能边界、权责界限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为规范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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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严控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本委员会通过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情况的了
解,认为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能够认真、勤勉、尽职地开展工
作,在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控制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
用。
    三、本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年度报告的
核实情况说明
    2021 年 1 月 11 日,本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与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协商后提交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的要求,本委员会各委员在 2021 年 1 月 11 日以会议记录
形式确认了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亚太拟定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的时间安排,该时间安排详细列示了公司及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计划。同时,本委员会各委员在中审亚太 2020 年度审计进
场前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情况汇报,同
意中审亚太开始对 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中审亚太审计小组经过审计前期的充分准备,
顺利完成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预审、现场审计工作等所有审计程序,
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21 年 3 月 20 日,中审亚太项目负责人就初步审计结果与本委
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就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减值、公司内部治理、是否有会计调整事项等情况与公
司管理层和本委员会作了进一步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 2020 年度的
经营状况、会计准则的运用与实施及会计处理情况等方面有了深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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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为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报告提供了可靠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委员会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并
形成书面意见。本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遵循了相
关法律法规及财务政策的规定,出具的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经营成果;本委员会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
按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继续下一步工作。
    本年度中审亚太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本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及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
置合理,审计 2020 年年度报告时间安排合理,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财务状况、2020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年度公司还聘请中审亚太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委员会认为该报
告如实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对中审亚太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本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及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
审计 2020 年年度报告时间安排紧凑;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财务状况、2020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本委员会对中审亚太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以上是本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