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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电子城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2021-07-2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布独立意见:
     1、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业绩考
核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首
期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股票期
权(3,332,491份),及预留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
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股票期权(372,784份),合计为3,705,275份股
票期权。
     2、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副
董事长龚晓青先生、董事张玉伟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避表决,议案由非关
联董事审议表决并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决议。
                  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伏军先生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