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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电子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2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 2022-03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
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潘金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
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性条件。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可分期发行。
     2、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
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期(含 3 年期)。
    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安排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

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公
司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
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
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
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
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
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
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
最终配售结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2、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
    14、主承销商:拟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债券
的主承销商。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潘金峰先生、龚晓青先生及张玉伟
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鲁桂华
先生、张一弛先生和伏军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
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实现本
次发行的信用增级,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电控”)拟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
下简称“保证担保”)。就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公司拟
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电控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债
券的信用增级,保障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2-034)。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
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根
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对象
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担保安排、发行方式、是否设计赎回、回售等相关条款及具体内容、
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
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
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
上市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
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
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并办理相关的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公司债券政策
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须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文件的公告》(临2022-036)。

    六、审议通过《修订、废止、制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中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两项
须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文件的公告》(临2022-036)。

    七、审议通过《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龚晓青先生及张玉伟先生在审议本
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
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和伏军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
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为 2021 年
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29.26 亿元。因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大额销
售回款未能计入收入,导致 2021 年度营业总收入未达标。根据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当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时,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公司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首期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获准行
权部分股票期权(3,332,467 份),及预留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第
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股票期权(372,783 份),合计
为 3,705,250 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 2022-037)。
    八、审议通过《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5、《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事项);
    6、《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38)。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