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审议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岗位聘任协议及2023-2025年任期考核激励契约书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领导人员契约管理办法(试行)》、《企业负责人契约 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相关约定,制定了《公司党 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岗位聘任协议书》等相关文件,通过契约清 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采取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考核激励和有 效的制衡监督机制,实现了责权利高度统一,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和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关于审议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总裁岗位聘任协议及2023-2025年任期考核激励契约书的 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