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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电子城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2-07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9,636,5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28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金峰先生主持。因受疫情影响,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
师视频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
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
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会议。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本次通过
视频会议方式参会的人员视为出席现场会议。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玉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拟申请股东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29,548,956 99.9860              87,600    0.014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控股子          53,37 99.8361 87,60 0.1639        0     0.0000
         公司北京电子          6,585              0
       城北广数字新
       媒体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拟申
       请股东借款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曹子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