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职业经理人及非市场化高管人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及兑现方案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职业经理人及非市场化高管人员 2021年度考核结果及兑现方案的议案》,认为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 方式、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职业经理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市场化经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有关 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职业经理人及非市场化高管人员进行考核,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活力、 竞争力和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