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立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修订稿的独立意见2020-06-12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其相关修订稿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综合考虑了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激励效果、
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及员工激励政策变化等原因,公司未来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
绩效考核制度、灵活选择员工激励方案等方式来充分调动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公司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及其相关修订稿的事项。
2020 年 6 月 11 日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
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修订稿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冯 仑 董事
万建华 董事
陆建忠 董事
喻 军 董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