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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关于出售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0-092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江苏南洋中京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上
       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京”)拟将其持有的江苏南洋中
       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京”)19.18%、24.3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
       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机电”)拟将其持
       有的上海中京 66.95%的股权出售给江苏中京。
       鉴于公司高管宋培林为江苏中京的董事,江苏中京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南
       洋机电将上海中京 66.95%的股权出售给江苏中京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前述交易步骤一揽子整体考虑,本次出售上海中京、江
       苏中京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宋培林、江苏中京过去十二个月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在过去十二个
       月内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前,上海中京和江苏中京的股权结构如下:




                                      1
    本次交易分为三步:
    第一步,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中京将其持有的江苏中京 19.18%、24.33%的股权
分别转让给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转
让对价分别为 1,342.60 万元、1,703.10 万元。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拟股权转
让所涉及的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沪
评报字[2020]第 007 号),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江
苏中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7,062.03 万元,较审计后所有者权益 6,407.76 万元,
评估增值 654.27 万元,增值率 10.21%。本次转让的 19.18%、24.33%股权部分分别对
应的价值为 1,354.50 万元、1,718.19 万元,经上海中京与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转让对价分别为 1,342.60 万元、
1,703.10 万元。
    第二步,江苏中京将进行增资扩股,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同创顶立
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溧之扬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将对江苏中京合计增资 3,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苏中京的注册资本将由
7,000 万元增加至 10,500 万元。因上述第一步交易若完成,上海中京不再持有江苏中
京股权,亦不涉及增资,但因其增资导致江苏中京的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第三步,南洋机电将其持有的上海中京 66.95%的股权转让给江苏中京,转让对




                                       2
价为 4,217.85 万元。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拟股
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
信沪评报字[2020]第 017 号),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上海中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6,275.49 万元,较审计后所有者权益 5,928.27 万
元,评估增值 347.22 万元,增值率 5.86%。本次转让的 66.95%股权部分对应的价值
为 4,201.44 万元,本次转让对价为 4,217.85 万元。
    股权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 2,817.85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于股权转让协议签
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 6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第三期 8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同时,上海中京 66.95%
的股权及江苏中京部分动产将抵押给交大南洋机电,在所有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之后
解除抵押。
    公司将上述交易步骤一揽子交易完成后,上海中京将不再持有江苏中京的股权,
南洋机电将不再持有上海中京的股份,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鉴于公司高管宋培林为江苏中京的董事,江苏中京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南洋机
电将上海中京 66.95%的股权出售给江苏中京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将前述交易步骤一揽子整体考虑,本次出售上海中京、江苏中京股权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涉及金额总计为 7,263.55 万元,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 5%,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交易止,公司与宋培林、江苏中京过去十二个月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在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上海中京出售江苏中京 43.51%股权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介绍
    1、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核名成功,正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股
权结构如下:




                                       3
            股东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汪磊                有限合伙人             200               40%

             黄华兵                 普通合伙人             100               20%

                沈江                有限合伙人             100               20%

                徐杰                有限合伙人             100               20%

                合计                    -                  500               100%
    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汪磊为南洋机电董事长、上海中京董
事、江苏中京董事长。股东黄华兵、沈江、徐杰为江苏中京核心管理人员。除此之外,
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没有关系,也没有使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7031655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7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7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立民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甸路 971 号
    经营范围:生产船用配套设备及挂车安全连接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创伟(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中京及江苏中京有业务往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海中京账面记录的往来      江苏中京账面记录的往来
         日期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5.63            13.53      -                 -
  2020 年 9 月 30 日       15.39              -      79.95             146.57
    除上述业务往来外,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也没有使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9,364.86             8,833.15
         净资产                      7,667.42             7,895.84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0,229.70             3,703.71
        营业利润                      933.10               262.14
         净利润                       847.37               228.4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T4QKR6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18 日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磊
    注册地址:溧阳市埭头镇工业集中区军荣路 5 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海洋船舶锁具件及其他机械加工件、塑料制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情况
    江苏中京于 2017 年 10 月注册成立,2019 年 4 月投产,主营乘用车传动轴锻造
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行业、工程机械行业、工业仪表行业等。主要客户包括纳铁
福、吉凯恩、纽斯特等。
    3、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中京拟转让股权权属关系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江苏中京为上海中京的控股子公司,当时成立时注册资本 3,500 万元,上海中京
共出资 2,1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60%。2019 年 11 月,江苏中京增资至 7,000 万元,
上海中京同比例增资,股权比例为仍 60%。




                                          5
    2020 年 6 月,上海中京将其持有的江苏中京 16.49%股权以 1,154.30 万元转让给
杭州同创顶立机械有限公司。交易估值参考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
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沪评报字[2020]第 007 号)为基础,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值为 7,062.03 万元,经双方协商,按照 7,000 万元作为对价基础。转让后,上海
中京对江苏中京的持股比例降为 43.51%。
    5、主要财务指标
    江苏中京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11,374.66                 12,921.46
       股东权益合计                 6,481.23                   6,407.76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1-4 月
         营业收入                   6,675.80                   2,363.35
         营业利润                   -233.94                     -71.46
         净利润                      -233.94                   -73.4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沪审字[2020]00802
号)审计。

    6、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根据 2020 年 5 月 25 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交大中京锻压
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中广信沪评报字[2020]第 007 号),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江苏中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7,062.03 万元,较审计后所有者
权益 6,407.76 万元,评估增值 654.27 万元,增值率 10.21%。
    经双方协商,按照 7,000 万元作为对价基础。本次交易价格与 2020 年 6 月份上
海中京转让 16.49%股份时的估值相等。
    (1)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理由
    ① 从企业历史资料齐备性分析
    被评估单位管理有序,会计核算健全,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资料齐备,不仅可
根据财务资料和构建资料等确定资产数量,还可通过现场勘查核实其使用状况及数量




                                         6
 记录真实性。
      ② 资产价值估算可行性
      经清查后,被评估单位资产构成清晰,可以从公开市场获取评估资产现行市场价
 值所需的相关信息,满足采用成本途径评估的要求。
      评估对象所包含资产的成新率可以通过以经济使用年限为基础,估算其尚可使用
 年限,进而估算一般意义上的成新率;在现场勘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考虑其
 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和经济性贬值率,进而估算其成新率。
      因此,假设待估企业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可从成本取得途径的角度采用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论
      江苏中京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江苏中京总资产账面价值 12,921.46 万元,评估值为 13,575.73 万元,增值额为
 654.27 万元,增值率为 5.06%;负债账面值为 6,513.70 万元,评估值为 6,513.70 万元,
 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6,407.76 万元,评估值为 7,062.03 万元,评估
 增值为 654.27 万元,增值率为 10.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5,958.06       6,032.03        73.97           1.24
非流动资产                2        6,963.40       7,543.70       580.30           8.33
其中:固定资产            3        5,994.06       6,155.35       161.29           2.69
在建工程                  4         128.42            128.42
无形资产                  5         840.92        1,259.93       419.01          49.83
           资产总计       6       12,921.46      13,575.73       654.27           5.06
流动负债                  7        6,513.70       6,513.70
非流动负债                8
           负债合计       9        6,513.70       6,513.70
        所有者权益        10       6,407.76       7,062.03       654.27          10.21
      (4)评估增值主要原因
      江苏中京评估增值主要系其土地使用权增值。


      三、南洋机电出售上海中京 66.95%股权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7
       交易对手江苏中京的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二、(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洋机电将上海中京 66.95%的股权出售给江苏中京,将在江苏中京增资完成后。
江苏中京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为 10,500 万元,其股权结构为: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国上机电科
                     2,963.10            42.33%        4,444.65            42.3300%
技有限公司

常州溧之申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       1,342.60            19.18%        1,693.90            16.1324%

合伙)

杭州同创顶立机
                     1,154.30            16.49%        2,731.45            26.0138%
械有限公司

上海溧之扬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         560                8.00%          650               6.1905%

合伙)

周志敏                 525                7.50%          525               5.0000%

周志方                 455                6.50%          455               4.3333%

合计                  7,000               100%          10,500              100%
       注:江苏中京增资前的股权结构为上海中京将其持有的江苏中京 43.51%的股权
转让给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后的股权
结构。
       江苏中京增资完成后,公司高管宋培林尚在江苏中京任职董事,江苏中京董事长
汪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洋机电董事长、上海中京董事,除此之外,江苏中京与公司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也没有使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249404




                                              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1989 年 4 月 4 日
    注册资本:377.39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宋培林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永路 50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锻压件及其辅助加工件、模具、机械加工件、塑料产品,销售自
产产品;上述范围内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情况
    目前,上海中京业务原有业务已经逐步由江苏中京承接,主要清理往来款和存货。
    3、权属状况说明
    上海中京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洋机电持有其 66.95%的股权,
南洋机电共对其投资 3,133.4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京拟转让股权权属关系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中京最近一年一期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7,916.41              23,462.09
         净资产                   10,742.90              8,754.64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5,450.10              14,595.26
        营业利润                     277.02              -1,300.90
         净利润                      291.86              -1,015.31
       上海中京最近一年一期母公司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2,819.15              13,489.90
         净资产                      8,632.24            5,928.27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8,409.59              17,088.69




                                          9
         营业利润                   711.50                  -796.17
          净利润                    696.30                  -697.14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沪审
字[2020]00976 号)审计。
    5、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根据 2020 年 12 月 4 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交大南洋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中广信沪评报字[2020]第 017 号),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上海中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6,275.49 万元,较审计后所
有者权益 5,928.27 万元,评估增值 347.22 万元,增值率 5.86%。
    (1)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理由
    ① 从企业历史资料齐备性分析
    上海中京管理有序,会计核算健全,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资料齐备,不仅可
根据财务资料和构建资料等确定资产数量,还可通过现场勘查核实其使用状况及数量
记录真实性。
    ② 资产价值估算可行性
    经清查后,上海中京资产构成清晰,可以从公开市场获取评估资产现行市场价
值所需的相关信息,满足采用成本途径评估的要求。
    上海中京所包含资产的成新率可以通过以经济使用年限为基础,估算其尚可使用
年限,进而估算一般意义上的成新率;在现场勘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考虑其
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和经济性贬值率,进而估算其成新率。
    因此,假设上海中京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可从成本取得途径的角度采用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论
    上海中京之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上海中京总资产账面价值 13,489.91 万元,评估值为 13,837.12 万元,增值额为
347.21 万元,增值率为 2.57%;负债账面值为 7,561.63 万元,评估值为 7,561.63 万元,
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5,928.27 万元,评估值为 6,275.49 万元,评估




                                       10
增值为 347.22 万元,增值率为 5.86%。
       (4)评估增值主要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估值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0,177.87    10,308.58      130.71        1.28
非流动资产                         3,312.04     3,528.54      216.50        6.5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3,045.70     3,195.19      149.49        4.91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55.53        140.60       85.07      153.20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质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25.87         38.98       13.11       50.68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94        153.77      -31.17       -16.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13,489.91    13,837.12      347.21        2.57
流动负债                           7,561.63     7,561.63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7,561.63     7,561.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5,928.27     6,275.49      347.22        5.86
    上海中京增值部分主要系部分设备及车辆(主要系车牌额度价值)增值以及其他
无形资产(主要系商标、专利、软著价值)增值。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三个交易步骤,若前述交易步骤无法顺利执行,可能导致最后
交易无法完成。
    解决措施:公司将把控交易环节,保持一致的推进速度,确保资金顺利回到公司。
    2、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为分期收款,存在后续股权转让款无法顺利收回的风
险。




                                         11
    解决措施:在未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之前,上海中京 66.95%的股权及江苏中京
部分动产将抵押给南洋机电。


       五、出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中京、江苏中京为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传统制造行业,与公司的
核心业务及未来战略方向差异较大,无法与公司主营产生业务协同效应。本次公司出
售上海中京、江苏中京的股权,有助于公司加快处理低效资产,剥离非教育类投资,
集中资源发展教育培训主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中京、江苏中京的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
范围将发生变化。经初步测算,本次出售股权预计增加公司约 828 万元收益(未考虑
税费等,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 10%。
    公司不存在为上海中京、江苏中京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上海中京曾向公
司借款 1,700 万元,截止目前,借款尚未偿还。上海中京将在收到江苏中京的股权转
让款后对公司的 1,700 万元借款进行偿还。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十一位董事(含独立董事)全票同意。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1、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一揽子交易整体考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且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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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们认为,上海中京、江苏中京主营业务属于传统制造行业,无法与公司主
营产生业务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加快处理低效资产,剥离非教育类投
资,集中资源发展教育培训主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