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相关事项的的审核意见2020-12-10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京”)拟将其
持有的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京”)19.18%、24.33%的股
权分别转让给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机电”)拟将其
持有的上海中京 66.95%的股权出售给江苏中京。
     鉴于公司高管宋培林为江苏中京的董事,本次南洋机电将上海中京 66.95%的股
权出售给江苏中京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一揽子两次
股权交易一揽子考虑,整体构成关联交易。
    1、本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一揽子交易整体考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
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聚焦教培主业,剥离非教育类资产,有
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关于累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截止 2020 年 11 月,由于公司与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相关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已超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

                                                                             1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我们同意将公司与上海交大
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最近
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