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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昂立教育关于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1-075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2021 年 7 月 26 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甲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布增持计划,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拟
        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增持计划实施: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增持公司 672,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增持金额为 6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增持数量尚未达到
        增持计划下限的 50%。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
        计划的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2021年10月27日,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49,944,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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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
机构,对教育培训行业意义重大。长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系为坚决拥
护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推动教育培训行业规范化经营,为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贡
献力量,同时出于对公司近年来已开展的业务调整布局、非学科辅导业务未来持续快
速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2、本次拟增持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计划自增
持计划发布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
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4、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其对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股价波动导致增持计划实施的时
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1年10月27日,长甲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长甲宏泰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增持公司股份6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增持金额为600万
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272,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9%;截至2021年10月27日,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49,944,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一方面,国家政策变化较大,资本市场及股价波动的
不确定性加大;另一方面,节假日及定期报告窗口期影响等因素,均对本次增持的实
施带来一定影响。鉴于上述因素影响,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增持数量尚未达到增
持计划下限的50%。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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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
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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