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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昂立教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4-29  

                        公司代码:600661                                                        公司简称:昂立教育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的职能部门以及公司主体业务事业部涉及的相关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6.5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99.96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K12 教育(部分年龄段已按国家政策要求向素质教育转型)、职业
教育、国际与基础教育等业务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销售业务、研发
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与校区优化相关的退费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离职管理、工程管理、备用金管理等;与执行
新租赁准则相关的业务与核算管理;采购与付款循环的供应商选择与日常管理、采购验收等;资金管理、
研发管理、信用管理、存货管理、投资管理、信息与权限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体系文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等,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企业净资产         当一个缺 陷单独或连 同   当一个缺 陷单独或连 同    当一个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 可能导致的 潜   其他缺陷 可能导致的 潜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
                    在错报金 额大于企业 净   在错报金 额小于企业 净    在错报金额小于企业净
                    资产的 1%时。            资产的 1%,但大于企业净   资产的 0.2%时。
                                             资产的 0.2%时。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审计师在当期财务报告中发现了公司未能通过有效内控发现的重大错报;公司审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未能实行有效的监控和风险评
                    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未采取有
                    效的改进措施;控制环境失效;企业的重大损失,且能够合理证明是由于一个或
                    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会计准则选择和会计政策应用方面的控制执行不到位;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执行不
                    到位;对非常规交易的控制执行不到位;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相关的控制执行不到
                    位。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给企业造成直接    当内部控 制缺陷给企 业   当内部控 制缺陷给企 业    当内部控制缺陷给企 业
 财产损失的绝对    造成直接 财产损失的 绝   造成直接 财产损失的 绝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 绝
 金额              对金额达 到或超过企 业   对金额小 于企业净资 产    对金额小于企业净资 产
                   净资产的 1%时。          的 1%,但达到或超过企业   的 0.2%时。
                                            净资产的 0.2%时。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如设施永久损害,造成生产线废弃等);本年度发生严重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事项或重大诉讼事件;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
                   效,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负面消息流传广泛,政府或监管机构进行调查,
                   引起公众关注,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对周围环境造成永久污染或无
                   法弥补的破坏;发生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以前
                   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重要缺陷          生产经营长时间停止而产生的重要影响事件(不包括企业清算、业务调整清理处
                   置过程产生影响事项);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地方法规的事项;重要业务制度执
                   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在此领域偏离控制目标;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
                   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者需高额恢复成本。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已建立自我评价与内部审计机制,日常运行中存在的一般缺陷按照整改计划及时整改,使风险
达到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控执行检查及评价,发现部分子公司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部分员工离职
管控不到位,导致备用金、系统权限、资产等事项交接存在瑕疵;2)少量采购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
收到完整服务或商品的情况下向供应商支付尾款的情况;3)内部结算费用超过账期仍未结算(不影响
整体财务报告数据);4)部分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未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前述缺陷均未达到重大或重要
标准,风险可控。针对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通过内控执行监督以及落实整改为手
段,完善实际操作流程。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相关操作人员的内控制度执行流程释义和督导。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检查,针对上一年度(2020 年度)主要存在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少数非财务报告
一般内控缺陷仍在整改外,其余均已整改完毕。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度,公司针对政策管控、行业调整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持续建立健全常规内部控制的情
况下,对经评估的高风险领域进行重点管控与监督,截至本报告基准内部控制运行良好,保证了经营管
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了内部
控制目标。2022 年,公司将针对转型中的新业务继续强化内控执行和监督检查,将风控、内审与业务
运营深度融合,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内控体系建设的制度化和常态化,确保公司治理完善和健康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传有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