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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昂立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29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2021 年,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责任,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陆建忠、独立董事喻军、董事赵
宏阳、董事邹承文共 4 名成员组成。公司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周思未因工作原因
于 2021 年 8 月离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陆建忠担任。2021 年度,审计委员
会委员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
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
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陆建忠:男,生于 1954 年 5 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副教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教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监事、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喻军:女,生于 1972 年 5 月,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远闻(上海)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赵宏阳:男,生于 1987 年 8 月,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长甲集团地
产总裁助理。现任长甲集团总裁、执行董事、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长甲文旅集
团执行总裁。
    邹承文:男,生于 1975 年 12 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
计师,经济师。历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盛集团科教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
   周思未(已离任):男,生于 1978 年 2 月,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上海交通
大学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兼
董秘办主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秘兼总裁办主任、上海
昂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交大企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会议,并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
  2021 年 4 月 21   2020 年年度报告
                                      1    听取汇报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等
       日               沟通会
                                      1    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    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6
                                           情况的议案》
                    第十董事会审计
  2021 年 4 月 27                     7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委员会第六次会
       日                             8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
                                           审议《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9
                                           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0
                                           理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
                                      11
                                           文
                                      12   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十董事会审计    1    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 年 8 月 26
                    委员会第七次会         审议《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日                             2
                          议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
                                       3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6   2021 年年度审计       听取汇报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计划以及预审情况
                                       1
         日            计划沟通会          等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
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的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3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不
含税),募资资金专项审计费用为 8 万(不含税),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
符。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监察与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及时督促公司监察与审计部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认真沟通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并
要求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
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评估了公司内
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诉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监察与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使
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
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就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发表了相
关的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是公司经营所必需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及决策结果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责任。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审慎、
独立、客观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责任,推动公司治理
水平的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建忠、喻军、赵宏阳、邹承文
                                                       2022 年 4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字页)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陆建忠




喻 军     __________________




赵宏阳




邹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