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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昂立教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2-054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投资本金 1.5 亿元、原告律师费 50 万元以及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
       积极应诉,目前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就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
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应
诉通知书》[案号为(2022)沪 0104 民初 13931 号]。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2221 室
    2、被告一:上海赛领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一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 26 号 2354 室
    3、被告二: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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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周传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 55 号 11C
    4、被告三:郝一丁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 1299 弄 28 号 101 室
    (二)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 128 号


    二、案件事实、诉讼请求与理由
    (一)案件事实及理由
    东方创业诉称:2015 年 6 月,上海润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
旗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东方创业、公司、上海交大产业投资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赛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共同设立了上海赛领交大教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教
育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5.025 亿元,其中,东方创业认缴出资 1.5 亿元、公司
认缴出资 1.3 亿元、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2 亿元、上
海赛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 亿元。同月,教育基金、润旗
投资与上海赛领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教育”)签署了《委托管理合同》,
约定由赛领教育履行教育基金的管理职责,赛领教育系教育基金的管理人。
    2016 年 4 月至 6 月,赛领教育及其法定代表人郝一丁出具了 ASTRUM EDUCATION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ASTRUM 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及《投资建议书》,向
包括东方创业在内的教育基金全体合伙人推介、宣传 ASTRUM 项目。在推介宣传材料
中,赛领教育及郝一丁表示 ASTRUM 项目是一个经营英国私立高中的优质投资标的,
有较高的预期投资收益和清晰、安全的退出路径。除此之外,作为教育基金的合伙人,
公司向教育基金出具了一份《收购安慰函》,公司拟于两年内收购 ASTRUM 项目;并且,
就投资过程中上海赛领旗育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领旗育”)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借入的并购贷
款等事宜,公司向浦发银行出具了《资金支持安慰函》,承诺在赛领旗育归还并购贷
款本息出现资金短缺时,由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教育基金于 2016 年 9 月 1 日通过赛领旗育完成了对 ASTRUM 项目的投资和交割
工作。ASTRUM 项目收购完成后即出现了招生数量巨幅下降、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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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风险。2019 年 9 月,ASTRUM 项目的并购贷款到期,浦发银行起诉赛领旗育、教育
基金、润旗投资、公司要求偿还并购贷款本金及利息。赛领旗育与公司签署了 1.13
亿元、年利率 8%的《借款合同》,并将教育基金持有的赛领旗育 99.6%财产份额质押
给公司。2021 年 1 月,公司以《借款合同》到期、赛领旗育无法及时偿还借款为由起
诉了教育基金和赛领旗育。2022 年 1 月,公司在法院执行阶段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
珀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80 万元的对价竞得教育基金持有的赛领旗育 99.6%财
产份额,此后,润旗投资将其所持有的赛领旗育 0.4%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珀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基于东方创业诉称的上述情形,东方创业认为,三被告共同侵害了教育基金的财
产权益,造成了教育基金全部投资款的损失。东方创业作为有限合伙人,有权为了教
育基金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019 年 9 月 27 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赛领旗育合伙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赛领旗育提供总额 1.13 亿元借款用于赛领旗育偿还向浦发银
行的并购贷款,同时,教育基金将其持有的赛领旗育 99.60%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
质予公司;赛领旗育将其持有的 STAR EDUCATION INVESTMENT LIMITED 股份出质予公
司;STAR EDUCATION INVESTMENT LIMITED 将其持有的 ASTRUM 项目股份出质予公司;
ASTRUM 项目将其持有的 ASTRUM EDUCATION LIMITED 股份出质予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89)、《关于
向赛领旗育合伙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0)、《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6)。
    因赛领旗育未按时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案
号为(2021)沪 74 民初 11 号。2022 年 1 月,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在法院执行阶段
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赛领旗育 99.6%财产份额,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执行裁定书》
((2021)沪 74 执 211 号之一);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同时受让了赛领旗育 0.4%财产
份额,公司因此取得赛领旗育 100%财产份额。赛领旗育拥有 ASTRUM 项目 100%的权
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关于拟收
购上海赛领旗育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02)、《关于拟收购上海赛领旗育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00%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关于收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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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1)。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上海赛领交大教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投资本金人民币 150,000,000 元;
    2、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 元;
    3、依法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目前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2)沪 0104 民初 13931 号《应诉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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