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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昂立教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2-059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上海新南洋昂立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立信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
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3 家网络成员所。大
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
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57
                                                                           1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
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1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能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应阳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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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质量复核,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
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等多家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除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8 万元,较 2021 年减少 15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较 2021 年减少 4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于 2004 年-2021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立信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
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立信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
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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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与立信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公司经综合考虑,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事项与立
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工作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
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立信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立信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以及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提交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大信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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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8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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