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2021-03-31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1-012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
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
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以下简称“信托产品”),计划认购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
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方陆家嘴集团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方陆家嘴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信托购买信托产品,计划认
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
资金信托,预期信托收益率将根据信托产品成立时公开市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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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陆家嘴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条款,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235,731 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
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陆家嘴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7,804,114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2,842,320.1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人民币 3,004,836.19 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产品名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
(二)信托产品类型:单一资金信托
(三)信托产品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四)预计到期日:存续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按照届时签署的单一资金信托合
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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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期信托收益率:根据产品成立时公开市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
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六)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以其合法拥有的资
金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加入本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之约定以自己的名义管理、
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七)信托的投资标的范围:受托人发行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同业存款(包括大额
存单)、银行理财、标准化债券、债券逆回购、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经受托人准入的现金
管理类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等。
(八)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受托人以全部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和其他负债
(浮动信托报酬除外)后的余额为限,按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
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依据产品成立时公开市场价格
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金融板块的业务发展。
六、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名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购买
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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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关于同意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独立
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审议本项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向上海陆家
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提供股东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5.225%,贷款期限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止。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0.96
亿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新辰投资提供股东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0.96 亿
元,贷款利率为 5.225%。2020 年 1-12 月,公司通过上述交易收到利息总计人民币
481.09 万元。(详见公告临 2020-029)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陆
家嘴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赢财富二号单一资金
信托”信托产品,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度内,陆家嘴集团与陆家嘴信托签署了信托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陆家嘴集团持有陆家嘴信托樽盈系列信托产品存续份
额人民币 5 亿元。(详见公告临 2019-016)
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计划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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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
民币 50 亿元,贷款利率 3.85%-4.75%。2020 年 1-12 月,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
21,090.88 万元。(详见公告临 2019-013、临 2019-020、临 2020-006、临 2020-015)
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陆家嘴集团按持股比例共
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翌置业”)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其中公
司持有东翌置业 60%股权,出资人民币 12 亿元;陆家嘴集团持有东翌置业 40%股权,
出资人民币 8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翌置业的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 75 亿元增
加到人民币 95 亿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增资部分未实缴。(详
见公告临 2020-019)
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陆家嘴集团
按持股比例共同对上海佳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章置业”)以现金方式进行
增资,其中公司持有佳章置业 70%股权,出资人民币 353,733.1 万元;陆家嘴集团持
有佳章置业 30%股权,出资人民币 151,599.9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佳章置业的
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505,833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持股比例出资人民币 353,733.1 万元,注册
资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公司临 2020-033)
6、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陆家嘴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袤置业”),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 3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0 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
例为 7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70 亿元。同时,公司和陆家嘴集团按各自持股比例,
同比例向东袤置业提供股东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半年,借款年利率为提款时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9 亿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袤置业已设立,注册资本未到位,股东借款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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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临 2020-035)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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