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关于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2021-06-11
股票代码:A 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 2021-029
B 股:900932 陆家 B 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同意
公司采用“储架申报、分期发行”的模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 CMBS(商
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以所持有的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房屋所有
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物业”)作为底层物业资产,
以标的物业产生的现金流作为 CMBS 产品主要还款来源,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临 2021-02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
公告》(临 2021-023)。
近日,公司收到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
管”)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海通-陆家嘴股份-
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5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
函》(上证函〔2021〕1007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通-陆家嘴股份-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5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
持证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 5 期。首
期发行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华泰资管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
行。
二、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每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
响当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
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 3 个月后发行的,华泰资管应当
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华泰资管应当在每期证券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
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申请挂牌转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