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独立董事关于天津市武清项目合作开发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1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ande Co. Ltd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天津市武清项目合作开发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
就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引入员工跟投机制的项目合作开发模式,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中小股东以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项目合作开发引入员工跟投机制,有利于拓宽公司经营模式,激发
公司项目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提升项目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3、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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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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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永秀、宋敏、汪方军、杨为乔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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