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1993-12-3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确信本报告摘要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公司简介
1、基本资料:
    (1)公司法定名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ZHEJIANG  JIANFENG GROUP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罗店镇,
    邮政编码:321021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自弘
    (4)工商登记号码:14728065-X号
    税务登记号码:330700520210139
    (5)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股票上市证券代码:600668
    (7)股票登记托管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8)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体育场路185号
    (9)律师事务所:浙江省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4号
    (10)股东接待日期:每月8日、18日、28日
        上午:8:30-11:00(逢周日顺延一天)
        电话:0579-339868  
        传真:0579-339804
   (11)公司文件资料索阅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罗店镇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2、公司基本状况
    (1)公司沿革
    本公司是省批企业集团〔CD2〕浙江尖峰集团的核心层,原名浙江尖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尖峰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水泥制品厂实行紧密联合后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尖峰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11月由浙江尖峰水泥集团紧密层七家企业发起组建的股份制试点企业。经国家体改委1992年12月29日体改生(93)2号文件批准,继续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
    1993年3月8日经浙江省体改委(1993)20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募集法人股151161万股,该法人股股本金已经到位,本公司1993年年底总股本金为856609万股。
    (2)经营方式:制造、加工、销售、服务、咨询。
    (3)经营范围:
    主营:水泥制造、水泥制品、建筑化工材料、建筑机械等。
    兼营:纸袋加工、油漆辅助材料、嵌缝材料、通讯设备、日用百货、旅游、房地产开发。
    (4)年末公司员工人数:242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93人,占总人数的12.08%,其中高级技术职称9人,中级职称46人,初级职称238人。
3、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人员1993年没有变动。
    (2)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董银修先生,59岁,初中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尖峰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常委副书记,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监事:杨雪钊先生,54岁,  初中学历,政工师,现任浙江省水泥制品厂常委副书记兼厂工会主席,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
    监事:顾富翠女士,45岁,初中学历,现任尖峰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持有公司股票3050股。
    监事:李庆龙先生,36岁,大专,现任金华市财税局工交企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副科长,持有公司股票300股。
    监事:钱晓南先生,37岁,大专,现任中国银行金华县支行副行长。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王友法先生,39岁,大专,经济师。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金文乾先生,43岁,大学本科,工程师,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副总经理兼浙江省水泥制品厂厂长:来龙水先生,51岁,高中学历。
二、1993年度财务指标

                    1993年完成数 1993年计划数 计划完成比率% 1993实绩
 1.主营业务收入     18052.43万元    12735万元        141.75 10292.64
 2.税后利润          3178.99万元     2550万元        124.67   718.61
 3.资产总计         21430.45万元 16410.27万元        130.59 13860.27
 4.股东权益(元)     16713.26万元 12503.61万元        133.67  9953.61
 5.每股收益(元)           0.4037         0.36        112.14   0.1198
 (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0.37                                    
 6.每股权益(元)             1.95         1.77        110.17     1.41
 7.每股红利(元)           0.3006            -             -   0.1212
 8.速运比例                 0.79            -             -     0.69
 9.股东权益比率           77.99%       76.19%        102.36   71.81%
 10.净资产收益率          19.02%            -             -    7.22%
三、总经理报告(摘要)
1、1993年公司经营情况
    九三年度公司董事会率领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级管理班子和全体员工,坚持改革潜力,捕捉机遇求发展,完善机制创益,使公司在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告示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公司在工业总产值主导产品质量、主营收入、实现利润等业绩创下历史最好水平,超额完成了上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目标任务。
    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8052.43万元,为计划数的141.75%,比上年增长75.39%;实现利润总额3752.58万元,为计划数的125.09%,比上年增长257.10%;完成税后利润3178.99万元,为计划数的124.67%,比上年增长242.38%;完成工业总产值11721.57万元,为计划数109.27%,比上年增长16.45%;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46.06万吨,为计划数的115.15%,比上年增长14.75%;生产水泥压力管293.26公里,完成计划数的127.5%,比上年增长12.52%。
2、1993年利润分配
    公司1993年共实现税后利润3178.9921116万元,根据股份公司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利公积金10%,计317.899112万元;
    2)提取公益金9%,计286.1092万元;
    3)分红基金为2574.9828.04万元;
    4)经1994年4月8日股东大会同意本年度公司股东红利分配以送红股并派发现金方式进行,送股比例为每股10股送2股派发1股现金(含税)。公司本次送红股1713.2179万元,派发现金856.609万元,共用去分红基金2569.8269万元,余额留存1994年。
3、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93年公司经浙江省体改委浙经体改(1993)20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分开募集法人股。募集按1:2.3有比例实施,共募到法人股1511.61万股,实募资金3476.70万元。其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金国水泥有限公司      1248万元
    尖峰通信电缆公司      1629万元
    上海通宇房地产公司     500万元
    上海浦东浙浦建材贸易中心99万元

4、1994年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1994年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确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动力,以谋求全体股东最大利益为目标,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多角化发展步伐,使公司成为具备竞争实力的综合型现代企业。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1993年未股本结构

    国家股  4309.80万股  占总股本50.31%
    法人股  2806.29万股  占总股本32.76%
    个人股  1450万股     占总股本16.93%
    合计    8566.09万股

2、股东持股情况:
    前10名股东

          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股本比例(%)
 金华市财政局(国家股)        4309.80         50.31
 深圳开骥投资基金               1000         11.67
 金华县赤松乡工业公司         575.28          6.71
 金华市婺城区工业公司         452.25          5.28
 金华市利民化工厂              95.66          1.12
 金华市玲珑岩矿                77.99          0.91
 申银公司                      52.69          0.61
 浙江星星电力贸易公司             50          0.58
 浙江丽水市经济协作公司           40          0.47
 温州市第一建筑公司               26           0.3
3、股东数量
    到1993年底止,共有股东人数为21835户,其中国家股1户,法人股东202户,个人股东21632户。
五、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浙会审(1994)第144号
    本所接受委托,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1993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了审计。我们的审计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按照《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内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和数据记录真实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检查。
    我们认为,本报告书后附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符合《股份制试点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要方面恰当地表达民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199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其资金变动情况。

浙江会计律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璋、朱美璇
1994年4月3日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见94年4月5日《上海证券报》。
(二)193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一、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本年度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按下述主要会计政策编制。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之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已在会计报表合并时抵销。
    少数股权是指本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在本公司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净资产中所占的权益。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2、会计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进行核算。
    3、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坏帐准备
    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于结算日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计价原则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产成品和其他物资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计价,日常领用采用一次摊法。大额低值易耗品领用采用分期摊销法。
    6、长期投资
    对拥有50%以下股权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50以上股权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7、固定资产
    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直线法,预计残值为5%,折旧年限执行《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的规定。
    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按实际支出计价,按受益期平均分摊
    9、税项
    (1)增值税:经当地税务部门核定,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按14%的增值税率减去法定扣除税额计算缴纳。
    (2)营业税:本公司附属汽车运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执行所按营业收入的3%交纳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金华市区企业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算交纳,非市区企业按增值税、营业税额的1%计算交纳。
    (4)教育费附加:本年费率1-6月为流转税额的2%,7-12月为流转税额的3%。
    (5)所得税,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发(1993)137号《关于股份制企业试点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和金华市财政税务局金市财工(1993)240号文《关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减所得税税率的批复》的规定15%计算纳税。
    二、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注释(单位:人民币元)
    (A)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4,796,369.73
    其中:现金              1,569,394.80
      银行存款             3,024,321.89
      其他货币资金           202,653.04
    2、应收帐款
    (1)帐龄分析:一年以内的    2,650,490.53
          一至二年的             6,723.75
          二年以上的            60,814.75
    (2)大额客户
    浙江水泥集团             1,183,771.80
    东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435,481.64
    金华矿业物资总公司         103,200.00
    永嘉清水埠水厂             104,723.34
    其他(51户)                890,852.25

    3、备抵坏帐
    系按公司及附属企业(不包括本公司控股的磐安水泥磨粉厂)应收帐款年末余额2,620.531.90的5‰的计提的金额。

    4、预付货款 13,005,163.66     其中:大额客户
    辽宁水泥矿山成套设备联营公司    500,000.00
    浙江证券交易大楼筹建处          984,000.00
    沈阳重型机械厂                  467,500.00
    焦作矿山机器厂                  675,000.00
    武昌造  船厂                  5,653,850.00
    湖南设计院                      940,000.00
    上海电工机械厂                1,140,000.00
    四川雅安市电器厂                783,000.00
    宁波四三三二工厂                384,000.00
    5、其他应收款               26,331,201.18
    其中:大额客户             
    金华市工联建材实业公司                 900,000.00
    金华市利民化工厂                       200,000.00
    金华市化工集团                       1,000,000.00
    湖北宜昌国营403厂                   1,000,000.00
    金华市塘雅石油液化气站筹建办           500,000.00
    金华市住房基金中心                   3,925,675.09
    金华市资产经营公司(本公司股东)       3,703,087.34
    金华市婺城区工业公司(本公司股东)     5,020,288.00
    金华市赤松乡工业公司(本公司股东)     2,892,921.91
    磐安县安文镇乡镇企业办公室            338,328.51
    暂付职工建房款                       4,477,907.33
    6、待摊费用                   327,783.58
    其中:保险费                     99,958.41
    报刊费                         190.510.16
    其他                            37,315.01
    7、存货                    22,681,339.16
    其中:库存材料               19,229,715.75
    库存商品                     1,793,330.58
    低值易耗品                      2,872.00
    在产品                       1,665,420.83
    8、长期投资                34,814,952.00
    其中:(1)股票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330,000.00    0.41
    金华市经济技术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00.00    11.98
    (2)债券投资
      国库券                   298,652.00
      建设债券                 210,500.00
    (3)其他投资
       投资单位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浙江水泥集团                  380,000         8.15
    浙江省建材工业物资公司      2,920,000         9.80
    浙江省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300,000        30.00
    上虞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        33.33
    浙江嘉兴三塔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1.95
    浙江尖峰集团丽水水泥有限公司  510,000        43.75
    浙江金华黄大仙有限公司      3,500,000        43.75
    浙江金华黄大仙有限公司
        新型装饰材料分公司      1,406,300        46.87
    金华市企业大厦                434,000         3.46
    金华市婺城城市信用社           35,000         1.17
    金华市中心医院                150,000         1.00
    中国小商品城公司              800,500         0.76
    中联晋赖斯管道有限公司         40,000         0.83
    集资办电                    5,250,000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类别            原价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61,950,767.61  16,269,275.49  45,681,492.12
    机械设备      30,949,529.79  11,146,555.90  19,802,973.89
    运输设备       9,678,938.13   3,218,551.48   6,460,386.65
    其他设备       3,412,107.93     992,498.50   2,489,609.43
    合计         105,991,343.46  31,556,881.37  74,434,462.09
    10、在建工程                    21,320,122.69
    通信电缆三建设工程              12,452,924.93
    金国水泥公司40万吨生产线        4,283,249.47
    一分厂生产线改造                   582,089.72
    三分厂原料堆场扩建                 187,897.80
    三分厂综合楼建造                   512,060.36
    九龙熟料厂机修楼建造               407,456.23
    水泥制品厂节能技术改造             381,204.55
    梁山矿地磅站建造                   975,738.64
    磐安粉磨厂三房扩建                  44,934.38
    杭州办事处办公房                   327,807.43
    锅炉设施改造                       296,245.18
    11、固定资产清理                   156,180.39
    系年末固定资产清查后确定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净值。
    12、无形资产             7,621,656.61
    商标                       381,428.56
    专有技术                   381,428.56
    土地使用权               6,858,799.49
    13、递延资产            6,110,294.95
    其中:开办费              1,865,565.14
    (新设附属公司开办费摊余金额)
    用电权              2,598,750.00(系购入用电权的摊余金额)
    公用公路修建费        600,000.00
    (系三分厂与赤松乡联建公路费用)
    其他                1,045,979.81
    (主要系水泥厂钢模及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14、短期借款
    金融机构名称      借款金额       期限       月利率(‰)
工商银行金华城西办事处 400,000   93.10.7--94.3.6       9
工商银行金华城西办事处 250,000  93.11.2 --94.4.1       9
工商银行金华城西办事处 240,000  93.11.16--94.4.15      9
工商银行金华城西办事处 400,000  93.12.14--94.5.13      9
工商银行金华城西办事处 100,000  93.12.27--94.5.26      9
婺城城市信用社       1,000,000  93.12.24--94.6.24     11.7
婺城城市信用社         500,000  93.12.31--94.6.30     11.7
磐安县建设银行          60,000  93.9.14-- 94.3.4       9
磐安县建设银行          54,000  93.4.23-- 94.10.20     7
    15、应付帐款    5,328,459.58
    其中:金华市矿业物资总公司     177,074.85
    金华市燃料公司              1,494,113.50
    浙江省建材公司金华供应站      590,644.50
    江西宜春车务段南巡经营部      649,292.40
    江西宜春下浦采矿经营部        185,000.00
    浙江金华黄大仙贸易公司        183,624.80
    其他                        2,048,709.53
    16、预收货款 11,486,186.94   其中:大额客户
    金华市建材物资公司             1,190,149.00
    兰溪西山寺水泥厂缙云分厂         223,204.10
    金华市市政施工处                 295,966.80
    金华市散装水物资公司            1,429,457.05
    金华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234,036.64
    温州市第一建筑公司               481,640.00
    金温铁路总指挥部                 706,360.00
    仙居建材公司                     329,280.00
    缙云农机                         113,940.00
    浙江省房地产开发公司             276,800.00
    金华市工联建材实业公司           220,100.00
    浙江省建材工业代销总公司         319,133.10
    17、应付福利费                  266,860.72
    系公司及各附属企业年末结余的福利费
   18、未付股利                      14,628.19
    系1992年经前结转的未付股利款
   19、未交税金                   6,833,436.09
      其中:应交增值税              1,245,492.12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9,733.63
    应交营业税                      152,293.61
    应交所得税                     5,375,916.73
    20、其他未交款 65,426.36  系尚未上交的教育费附加
    21、其他应付款
    其中:金会市第二建筑公司       619,576.03
    散装水泥留成                  354,177.71
    职工购房金                  2,565,501.91
    水泥装车费                    215,658.01
    金华工联建材实业公司          211,336.70
    金松水泥厂                  2,347,550.74
    应付工资                    4,408,413.10
    22、预提费用                 860,472.93
    其中:职工教育经费              16,451.38
    电费                           16,147.30
    矿山维简费                    700,492.38
    预提利息                        4,587.00
    预提排水工程款                 60,000.00
    其他                           62,794.87
    23、应付债券                 418,000.00
    其中:短期融资券   600,000.00=(93.12--94.8年利率13.9%)
    技改债券        3,000,000.00=(92.9--95.2 年利率9.8%)
    应付利息          588,000
    24、资本公积金                37,216,399.24
    其中:资产溢价公积金            35,350,350.58
    财产重估增值                    1,338,764.99
    捐赠公积                         340,000.00
    其他(矿山维简费转入)              187,283.67
    25、盈余公积金                12,465,361.55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1,714,710.19
    任意盈余公积金                 10,032,041.18
    公益金                            718,610.19
    26、未分配利润                 31,789,911.16

    系本年利润加上的利润调整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
    27、少数股权            284,906.36
    系本公司占控股投资比例的磐安水泥厂粉磨厂中的少数股东权益。
(三)94年盈利预测:
    1、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书:(浙会核第156号)
    本所接受委托,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的盈利预测进行审核。
    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199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及所遵循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上述盈利预测所遵循的会计政策和采用的计算方法,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璋、朱美璇
1994年4月3日

    2、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表。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表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全年预测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17,676
 减:营业成本        2      10,922
 销售费用           3         262
 管理费用           4       2,270
 财务费用           5         193
 进货费用           6           0
 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7         176
 二、主营业务利润   8       3,853
 加:其他业务利润    9          20
 三、营业利润      10       3,873
 加:投资收益       11         323
 营业外收入        12          10
 减:营业外支出     13          79
 四、利润总额      14       4,206
 减:所得税(15%)    15         631
 五、税后利润      16       3,575
(注)所得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办发(1993)137号《关于股份制试点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按15%的税率计列。
    3、预测说明:
    1、基准;
    本盈利预测是以业经审计的199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1994上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各项业务收支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研究而编制的,遵循了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1993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三项指标均已按现行阁制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2、假设:
    (1)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2)现行的信贷、利率及市场行情无重大改变;
    (3)赋税基准及税率无重大改变;
    (4)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能如期实现,无较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本盈利预测1994年每股(面值1元)税后利润为0.417元。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                             注册资金  公司拥有权益
 1、浙江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100万元        30%。
 2、上海通宇房地产开发公司      1500万元       33.33%
 3、尖峰集团丽水泥有限公司     116.6万元       43.75%
 4、浙江金华黄大仙有限公司       800万元       43.75%
 5、黄大仙有限公司新型材料公司   300万元       46.87%
 6、浙江省水泥制品厂           868.9万元         100%
七、其他事项
1、1993年度公司重大决议:
    (1)1993年3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199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1992年度工作报告》、《1992年度财务报告》、《1993年财务预算报告》、《增减股本金、发行公司章程的说明》和公司新章程决议。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经浙江省体改反浙经体改(1993)20号文件批准同意增募社会法人股,截止93年7月31日,共募集法股1511.61万股,实募资金3476.70万元。该项工作定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浙会验字(1994)第103号验证,计入公司1993年末总股本。
2、1994年经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免去荣富、来龙水二位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殷荣富先生改任董事会秘书长。
3、公司在本年度无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4、公司注册地址、注册会计师法律顾问等均无改变。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