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
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04 人
2019 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从业人数 5603 人;注册会计师 1,606 人,
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000 人以上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新注册 355 人,转入 98 人,转出 255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22 亿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2.7 亿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03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
额 4.60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采矿业等;资产均值约 10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 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3次 5次
自律监管措施 1次 无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兼职 是否从事过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上市公司 证券服务业
独立董事 务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 1996 年至今,从事审计
(拟签字注 毛晓东 会计师、 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具 无 是
册会计师) 税务师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 1994 年至今,从事审计
复核人 毛育晖 会计师 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具 无 是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 中 国 注 册 2008 年至今,从事审计
会计师 吴学友 会 计 师 、 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具 无 是
税务师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天健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该笔费用参照有关规定,以业务量为衡量标准,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与该所谈判为准。审计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该所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 2019 会计年度结束
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19
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
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
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决定
向董事会推荐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 2019 会计年度结束后,按
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 2019 年度
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19 年度
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
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该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
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会第 14 次会议,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
审议与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