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0-01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1753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0 年 5 月 12 日—2020 年 8 月 12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10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委托理财的决策权,在该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存续的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 5 亿元, 每笔委托理财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详见本公司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公告》(临 2019-01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发售的慧盈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性低。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1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慧盈人民币 华夏银行股份有 银行结构性 1.54%— 单位结构性 10,000 38.82-95.78 限公司金华分行 存款产品 3.80% 存款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万元) 关联交易 保本浮动收 1.54%— 92天 无 38.82-95.78 否 益型 3.80%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 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 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 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董 事会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负责人 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 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独立董事应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 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 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 2 的除外。 6、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由于工作不尽职,致 使公司遭受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公司购买华夏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在前述董事会 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客户: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产品名称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1753 产品代码 HY20231753 挂钩标的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 AU2012 (以下简称“黄金期货价格”) 产品期限 92 天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本金保证 银行在本产品到期时保证存款本金 存款成立日 2020 年 5 月 12 日 存款到期日 2020 年 8 月 12 日 本金及收益支付 2020 年 8 月 12 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 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 22:30 至 24:00 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率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 1.54%至 3.80%之间(详见 “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 或等于执行价格 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80%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 执行价格 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70%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 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70%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 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4% 3 提前终止权 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1、除非出现如下任一情形,否则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市场重大变动对本产品的投 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规定,对本产品的 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对本产品做调整的,将通过销售人员通知客户。客户不接 受调整的,应在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向华夏银行申请提前终止并办理相关 手续;若投资者在期限届满继续持有本产品,则视为接受对本产品的调 整。 二、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权 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 (2)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 本产品。 2、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在提前终止日前 3 个工作日通过销售 人员告知客户。 由于华夏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 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 部收益。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规 税款 等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 者承担的税费时,华夏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1、认购申请日(含)至认购撤销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 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其他规定 2、认购申请日(含)至成立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每日 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发售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 存款,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决策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建 立台账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 核算工作。公司在本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及时披 露。 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 分行承诺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较低,符合公司《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的要求。 4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 是否为 法定代 主要股东及 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主营业务 本次交 表人 实际控制人 (万元) 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 首钢集团有 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限公司、国 华 夏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网英大国际 银 行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控股集团有 股 份 1992-10-14 李民吉 1538722.3983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 否 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限公司、中 有 限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 国人民财产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公司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保险股份有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限公司等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3,020,789 3,108,998 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 267,588 272,846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4,734 23,594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21,905 4,840 (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47,517.79 561,077.58 总负债 139,487.88 143,631.6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8,910.99 391,427.86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51,998.13 -2,709.08 营业收入 354,753.76 53,758.8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468.81 12,265.65 公司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45,084.20 万元,本次购买 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2.18%,对本公司 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该结构性 银行存款符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 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 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 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益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汇利丰 2019 年 5015 1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 10,000.00 10,000.00 104.71 / 构性存款产品 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 2 8,000.00 8,000.00 136.32 / 构性存款产品 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 3 8,000.00 8,000.00 115.51 / 构性存款产品 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 4 5,000.00 5,000.00 48.70 / 构性存款产品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 5 5,000.00 5,000.00 50.03 / 性存款产品 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 6 4,000.00 4,000.00 27.34 / 构性存款产品 渤海银行 S190019 号 7 10,000.00 10,000.00 99.73 /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 8 10,000.00 10,000.00 33.75 / 构性存款产品 渤海银行 S191620 号 9 5,000.00 5,000.00 50.49 /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渤海银行 S192012 号 10 3,000.00 3,000.00 29.92 /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 11 3,000.00 3,000.00 29.96 / 性存款产品 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 12 5,000.00 / / 5,000.00 构性存款产品 13 结构性存款 5,000.00 5,000.00 18.74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 14 5,000.00 / / 5,000.00 性存款产品 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 15 10,000.00 / / 10,000.00 构性存款产品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 16 10,000.00 / / 10,000.00 性存款产品 合计 106,000.00 76,000.00 745.20 3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0,000.00 7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3.2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0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0,00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00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