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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1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3-00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北尖峰新
型建材有限公司。
● 拟设定融资担保额度:设定融资担保额度5.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公司现有九
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注册资本 29853 万元,
本公司占 100%,注册地址: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 58 号 X02 幢办公
质检楼二楼,主要经营: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卡”),注册资本 2275.93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61.48%,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 3802 号 21 幢,
       主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生物技术、医药和化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食用农产品(不
       含生猪产品)、化肥、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上海北卡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
       限公司。
             3、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本公司占 100%,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谷陇工
       业园区,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及工艺设备。普通硅酸盐水泥、
       熟料及商品砼、水泥制品、石灰石、人工砂、碎石、骨料的制造销售。
             4、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供应链”),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93.33%、尖峰药业占 6.67%,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
       发区常春西路 88 号,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园区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
       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5、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尖峰建材”),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70%,注册地址:大冶市保安镇青山村柯道化小区 35 号,
       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三、上述子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
                                        流动负债总   银行借款
                总资产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总收入   公司所有
                                           额         总额
                                                                                         者净利润

 尖峰药业     216,821.46   161,683.23   158,230.38   1,600.00   55,138.23   152,523.99    8,298.10

 上海北卡      78,721.70    73,181.65    72,803.40               5,540.05    48,378.12   -1,563.64

尖峰供应链     18,294.37    12,178.39    12,095.89               6,115.98    19,366.55    1,920.00
 贵州尖峰        82,624.67   69,369.89    65,564.32      6,400.00   13,254.78   41,116.47   1,096.17

湖北尖峰建材      5,582.68    4,605.29        4,605.29                977.39      949.71     -22.62



               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设定如下额度:

                               被担保单位                             额度(万元)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20000

            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10000

            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10000

            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0000

                                合       计                                        50000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单位提供担保,在总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可以在
        上述担保单位间调剂使用。
               同意上海北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其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2、尖峰供应链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指
        定交割仓库,并且正在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割仓库资质和北京全国棉花交
        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交割(监管)仓库资质(现货),根据以上各期货交易
        所及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对尖峰
        供应链开展的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提供担保。另外,尖峰供应链从
        事经铁路运输的仓储物流业务,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
        为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提供担保。
               尖峰供应链开展上述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不但能扩大业务、
        增加收入,同时能提高其品牌知名度,提升运作管理水平。由于期货仓单的注册
        量受期货的品种、行情、交易活跃度以及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故无法
        提前确定该项担保的总额。2022 年尖峰供应链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 PVC/PP/PE
        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 33685 吨,货值约 2.69 亿元;
        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棉纱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
        1060 吨,货值约 0.26 亿元。全部仓单都正常交割,没有发生违约事项。
       为了保障尖峰供应链的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拟同意为尖峰供应链申请的上
述各期货(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库仓储业务、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
有限公司的指定交割(监管)仓库仓储业务、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出具相应保
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设定额度内的金融机构借款及担保事宜均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执行,
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
额度之日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董
事会同意以上的担保。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4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
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23%,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