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十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1 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九次监事会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监事 5 名,实际参
加投票的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选
举刘体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不再担任副董事长审核意见
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控股股东对董事长的提名、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选
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天春女士没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
2.董事候选人徐天春女士的提名、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延
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审核意见的提案报
告》;
监事会认为:
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有关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授权期限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授权期限符合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延长授权的程序及
延长授权的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