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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17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3 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

投票的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 2021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

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2021-045 号)。

    本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在全面了

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 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上半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涉川投
光通信股权投资进行损失认定及财务核销处理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批准川投能源对涉川投光通信项目股权投资损失

134,916.81 元进行损失认定及财务核销处理。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在 50 亿

元范围内追加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追加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 50 亿元,其中公

司债 30 亿元,中期票据 20 亿元。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期限不

长于 5 年。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环境具体组织实施。

    (五)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兑现契约

化成果的提案报告》。

    本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契约化管理试

行方案》,鉴于 2017-2020 年公司经营成果,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

行考核兑现有利于激发经营班子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业精神,有

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