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关联交易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 2018-05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顾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村置业”)受上海鼎保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保置业”)委托,负责建设管理上海市世博会地区城市最佳实践区
E06-04 地块北楼项目。
过去 12 个月,除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地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680 万元,其中提供劳务 1,313 万
元;销售产品、商品 60 万元;租赁 307 万。
一、关联交易概述
鼎保置业成立于 2014 年,由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
博集团”)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古北公司”)共同出资,注册资本 26666.67 万元人民币。其中,世博集团股
权比例为 75%,古北公司股权比例为 25%。鼎保置业负责开发建设上海市世博
会地区城市最佳实践区 E06-04 地块北楼项目,项目位于上海浦西世博板块,
总建筑面积约为 8 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5.3 万㎡,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2.7 万㎡。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项目拟建办公面积约为 4.76 万㎡,商
业面积约为 0.54 万㎡。
公司控股子公司顾村置业受鼎保置业委托,负责建设管理上海市世博会地
区城市最佳实践区 E06-04 地块北楼项目,并签署相关代建合同。
由于鼎保置业和公司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地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故此次交
1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发生额的议案》中的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 10 亿元。过去 12 个
月,除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地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金额 1,680 万元,其中提供劳务 1,313 万元;销售产品、商品 60 万元;
租赁 307 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保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 564 号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戴智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666.67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餐饮
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及经营活动),酒店管理,停车场(库)管理,不
动产经营管理、租赁,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
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鼎保置业 2017 年末总资产 72,324.15 万元、净资产 52,940.45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26.96 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鼎保置业和公司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淬炼公司专业开发管理能力,巩固项目管理专业优
势,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本次委托管理依据客观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此外,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
大的依赖。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委托人:上海鼎保置业有限公司
受托人:上海古北顾村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上海市世博会地区城市最佳实践区 E06-04 地块北楼项目
(二)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开发建设管理、项目财务计划管理、项目
的合同管理、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的授权管理等内容。
(三)项目代建费
双方约定,代建费暂定总额为 5000 万元。前述代建费将于工程整体竣工后
按决算的建设费用总价调整。
(四)定价政策
参照行业收费情况,结合项目自身实际,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公平、
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
(五)合同部分主要条款
1、鼎保置业按如下节点分期支付项目代建费:
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代建费总价的 30%;
在本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代建费总价的 30%;
本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代建费总价的
35%;
本项目决算完成经鼎保置业确认且取得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后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暂定代建费总价的 5%或调整后代建费的剩余全部价款。
2、在责任期内,应当充分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明显过错履行合同义务
而造成了鼎保置业的经济损失或者项目延期超过 90 日,应当承担【暂定代建费
总价 1%】的违约责任,且鼎保置业保留追偿的权利。
3、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适用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在上述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