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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华企业:控股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 2019-00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上海富源滨江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
有限公司和上海融绿睿江臵业有限公司。根据双方股东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拟将其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2,000 万元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比减少至人民币 39,600 万元。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
不变。
    〃由于上海融绿睿江臵业有限公司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及累计 12 个月关联交易金额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

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富源滨江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决

议编号 2019-02,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富源滨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滨江”)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其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和

上海融绿睿江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绿睿江”)。其中,中星集团持有富源

滨江 53%股权,融绿睿江持有 47%股权。根据富源滨江股东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

双方股东拟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富源滨江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32,000 万

元减少至人民币 39,600 万元。减资后富源滨江资金状况可以满足项目后续开发及

各类应付款项支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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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富源滨江股东融绿睿江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张维宾、张泓铭、夏凌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书并需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富源滨江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富

源滨江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32,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39,600 万元,同时授权经营

层具体办理减资相关事项。减资完成后,中星集团持有富源滨江 53%股权,融绿睿

江持有 47%股权。

    过去 12 个月,除已披露的和股东大会授权的关联交易外,与关联人融绿睿江

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强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 1955 号 5F-304 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停车场(库)管理,建

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设备的安装(除特种设备),企业营销

策划,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0.40 亿元、所有者权益 0.40 亿

元、主营业务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融绿睿江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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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上海富源滨江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2,000 万元

    法人代表:钟益鸣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2981 号 6 楼 E-26 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房地

产经纪,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会展服务,

酒店管理,商务咨询,日用百货、建材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8 年度富源滨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86.84 亿元、所有者权

益 20.65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 27.44 亿元、净利润 8.32 亿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有利于提高富源滨江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不改变其股权结构,减

资完成后,仍为公司的控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同时不

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五、审议程序

    1、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富源滨江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

案,7 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

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3)同意关于上海富源滨江开发有

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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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关联交易及累计 12 个月关联交易金额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决议,编号 2019-02;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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