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25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中华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1-5 月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维宾(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泓铭,公司
副董事长蔡顺明、董事严明勇四位成员组成;2021 年 6 月公司换届改
选了新一届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由独立董事邵瑞庆(主任委员)、独立董
事史剑梅,公司副董事长蔡顺明(已离职)、董事严明勇四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及其
成员都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
控制职责主要包括:审查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
施,领导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中介机构就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
相关事宜沟通协商等。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四位委员全部出席了会
议,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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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1)公
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 2021 年工作举措;(2)立信介绍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情况(初稿);(3)立信介绍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报
告(初稿);(4)介绍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5)介绍公司编
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6)介绍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3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报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 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5)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6)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报告;(7)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 4 月 21 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
议案;(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项目储备计划的议案;(3)关于中华
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4.8 月 24 日公司半年度报告会议,审议通过(1)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3)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5.12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计单位立信
事务所介绍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预审情况以及年审计划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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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上市以来聘任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从聘任以来
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度
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经审核,公司实际应
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费为 350 万元(包括财务审计费
280 万元和内控审计费 70 万元)。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主审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多轮充分
讨论与沟通,包括公司年度主要经营情况,上年度审计关注事项进展
及 2021 年主要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策略等,对财务报
告涉及到重要业务事项能够提前预判。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
大问题。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工作做到勤勉尽责,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与公司内审负责人保持沟通联系,关注内部审计在公司
内部控制中所发挥作用。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
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问题能够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司年报审
计委员会会议上,内审部门向审计委负责人提交了《中华企业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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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控测评报告》,《中华企业 2020 年内控整改明细清单》,较全面
汇报了内审部门年度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行
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及估计变更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而
导致出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同时,我们重点关注公
司在兑现“三年利润承诺”后未来利润增长点,2021 年获取的上海三
林 9 单元地块开发周期,商办项目运营和处置,尾盘资产及外地项目
去化率,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
发 2020-14 号),要求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方大额应收款的结算;我们
还提请公司提前预判 2021 年 1 月执行《租赁》准则对公司未来业绩带
来的影响。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内审部门对年末资产总
额、营业收入占比合并报表 90%份额的单位开展了内控测评,测评未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风险,对存在一般风险要求组织落实整改措
施,并督促整改过程。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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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董事长召集的年度预审主要情况沟通
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意见基础上,与主审事务所会计师充分交流意见,对公司制度设计及
制度执行有效性、流程设置合规与高效、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区分提
出合理建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上报告,提请委员会审议。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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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作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邵瑞庆 史剑梅 严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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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签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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