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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华企业: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2022-03-25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夏凌,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环境与资源法

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大

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夏凌担任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邵瑞庆,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

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

被交通运输部聘为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被财政部聘为政府

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邵瑞庆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3、史剑梅,现任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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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

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尤其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关

联交易及资产出售等情况,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建

言献策,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其中以现场方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式参加次数
   夏凌          19             19           6              13               0         0
  邵瑞庆         8              8            2              6                0         0
  史剑梅         8              8            2              6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夏凌                        1                      1                0            0
    邵瑞庆                       0                      0                0            0
    史剑梅                       0                      0                0            0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我们于

现场回答了中小股东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

    (三)议案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议案时,我们均能够充分的发表

独立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在案。报告期内,我们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讨论的事项未提出异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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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面对复杂多变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及战

略突破的新局面、新任务、新要求,我们通过约谈、邮件、电话

和短信等多种方式,保持与经营层的沟通,及时了解情况。报告

期内,独立董事就外部环境、企业战略及内部激励向公司阐述专

业意见;同时就公司规范治理、内部控制及风控管理提出指导性

建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亦高度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采纳了我们关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改革、经营、管理等方面

诸项建议,特别就我们提出的相关提升公司稳健发展能力,有序

规范公司治理等建议积极落实。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其他情

况的窗口,公司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将相关的文件资料发送给独立

董事,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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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往来,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

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同时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

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

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我

们认为,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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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了2020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138(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0,580,543.68元(含税)。

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做出

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

过对相关情况的征询与沟通,我们认为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

行相关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

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保证内部控制有效运

行,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规

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年

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内审。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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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的发展状况,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科学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过程中,我们先后召开

三次审计委会议,听取公司经营层和审计机构的汇报,要求审计

机构确保按时披露;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层及时改进,

并将有关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此外,我们还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等议案。

    (2)在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我们听取了公司

202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对相关信息的分析和讨论,

我们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3)在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召开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第一次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和经营层进行

了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与年度审计工

作具体安排,要求审计机构确保年报按时披露。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经过多方面征询意见和资

格审查后,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董事与高级管理层的候选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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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和经营层业绩合同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完善内部激

励与约束机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参与松江区车墩镇

SJC10022单元07-07、08-01号地块、松江广富林街道SJC10004

单元2街区23-02号地块、地产三林9号地块、嘉定区江桥镇北社

区N2-03地块、奉贤新城10单元13-02区域地块、青浦区华新镇华

腾路北侧21-08地块、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3单元

0302-02地块的市场化拿地行为进行审核,同时针对目前市场环

境,预判趋势,对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了分析,对公司后续稳

健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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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2020

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中的不动

产进行了梳理,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根据目标成本、销售

计划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进行了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经

测试,2020 年四季度末公司需对吉林中环滨江世纪二期计提减

值准备 3,353.00 万元,对江阴金安商业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3,488.00 万元、对江阴中企商业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3,136.00 万

元。本次公司 2020 年度对上述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

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

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对本次关于公

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示同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2022 年,希望公司能够按照发展战略,踏实作为,

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使公司业务发展更上一层楼。同时,希

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

的上市公司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可靠的

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借此机会,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1 年度工作中给予

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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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凌、邵瑞庆、史剑梅

             202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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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夏 凌              邵瑞庆               史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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