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四川金顶独董关于续聘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9-1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事前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