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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1 年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1 年

度报酬考核及拟定 2022 年度报酬方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融资额度预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事前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的独立意

见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1 年度报酬考核及拟定 2022 年度报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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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高管人员 2021 年度报酬考核以及拟定的

2022 年度报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管人员 2021 年度考核及 2022 年度报酬方案符合相关薪酬

政策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薪酬方

案。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累计及当

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并对公

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累计及

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度,公司担保发生额为50,676,637.32元,截止2021年末

的担保余额为153,519,470.33元,均系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

提供的担保;截至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

除情形,除前述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2、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向关联方朴素至纯借款本金余额为零元。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关联方

朴素至纯、洛阳均盈及其附属企业、其他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者

个人提供担保,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

供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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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的规定,对 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以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度,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

制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批准及实施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和有效性,也适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2、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基本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

的实际情况。

     3、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

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4、我们同意公司作出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融资额度预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3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前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融资额度和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均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

的融资效率;且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其担保风险较小。

    2、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融资额度预计及担保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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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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