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当期和累积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说明如下: 1、 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 有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3、 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公 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4、 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余明阳 王 高 阴慧芳 樊 健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