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 B 股 编号:临 2022-062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解禁并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840,24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2%。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中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向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士达科技)发行股份总数的 35%(即 7,840,246 股)上市流通(第 二期解锁)。 (一) 交易核准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所持有的天 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赛克)100%的股权、通过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天津市格雷自行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天津天任车料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乐)所持有的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 1 议案。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上海凤凰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070 号),核准公司向江苏美乐发行 25,404,217 股股 份、向富士达科技发行 22,400,702 股股份、向宋学昌发行 8,931,458 股股份、 向窦佩珍发行 6,804,92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50,000 万元。 (二) 股份的发行与登记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和江苏美乐合计发行的 63,541,29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 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402,198,947 股增至 465,740,244 股,新增股份全部 为限售股份。 (三) 锁定期安排 富士达科技因本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且应遵守如下关于解锁 的约定安排: (1)第一期解锁条件及解锁时间为: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且②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期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第一个年度,天津爱赛克的 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第一 期可解锁股份数为富士达科技于本次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30%。如前述条 件未能予以全部满足的,第一期约定可解锁股份应当继续被锁定,直至天津爱赛 克的实际净利润三年累计大于或等于三年承诺净利润或虽未达到三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但富士达科技及宋学昌、窦佩珍已按约定予以补偿后方可与第三期一并解 2 锁。 第二期解锁条件及解锁时间为: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且 ②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期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第二个年度,天津爱赛克的实 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第二期 可解锁股份数为富士达科技于本次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35%。第二期解锁 股份仅限本期锁定的股份。如前述条件未能予以全部满足的,第二期约定的可解 锁股份应当继续被锁定,直至天津爱赛克的实际净利润三年累计大于或等于三年 承诺净利润或虽未达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但富士达科技及宋学昌、窦佩珍已按 约定予以补偿后方可与第三期一并解锁。 第三期解锁条件及解锁时间为: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且 ②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期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第三个年度,天津爱赛克的实 际净利润三年累计大于或等于三年承诺净利润或虽未达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 但富士达科技及宋学昌、窦佩珍已按约定予以补偿的,且③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无需实施补偿或富士达 科技及宋学昌、窦佩珍已进行相应补偿;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第三期 约定的可解锁股份数为富士达科技于本次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35%及尚 未解锁的其余股份。 (2)本次重组完成后,富士达科技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 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3)本次重组完成后,富士达科技基于本次重组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4)富士达科技因本次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在解除锁定后转让股份时需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 同意见的,富士达科技同意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意见对上述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具体如下表所示: 3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6,720,210 12 2 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7,840,246 24 3 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7,840,246 36 合 计 22,400,702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前述 63,541,297 股限售股份形成后,公司于 2021 年 7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499,999,991.17 元,新增股份数量为 49,554,013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 2021 年 7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数量为 49,554,013 股(限售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465,740,244 增至 515,294,257 股。 2022 年 1 月 17 日,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 49,554,013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 承诺内容 (1) 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王润东、宋伟昌签署的《上海凤 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宋学昌、窦佩珍关于 受让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在业绩补偿测算期 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的认定原则为准)后归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实现数”)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2020 2021 2022 净利润承诺数 3,338.00 4,027.00 4,870.00 (2) 补偿方式 4 根据公司与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王润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补偿方式如下: ① 公司与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王润东、宋伟昌确认,在业绩补 偿测算期间,公司应当在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天津爱赛克及其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天津爱赛克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的净利润实现数以各年度的《专 项审核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准。 ② 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承诺,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 果,若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任一年度天津爱赛克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净利润承诺 数的,将对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额依照下述公式计算出应予补 偿的股份(以下简称:应补偿股份)数量,由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对净 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 考核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考核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截至考核 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各年的净利润承诺数之和×天 津爱赛克 100%的交易价格÷购买资产之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额:①优先以宋学昌及窦佩珍因本次 交易取得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进行补偿,宋学昌及窦佩珍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足 以补偿差额的,再由富士达科技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及现金为限对公 司进行补偿;②宋学昌与窦佩珍之间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签署时持有的天津爱赛克股权的相对比例分配应补偿股份数;③富士达科技优先 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差额的,再以本次交易取得的 现金进行补偿。④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三方分别对另外两方业绩补偿义 务人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 公司与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王润东、宋伟昌约定,天津爱赛 克在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且自第一年起,当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超出净利润承诺 数的部分,可以按照本款上述公式予以弥补此后年度的不足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 但是第二年度或第三年度年的净利润实现数超出净利润承诺数的部分,不能弥补 此前任一年度不足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 2、 承诺履行情况 5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2)第 4850 号), 天津爱赛克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15.89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4,984.67 万元,大于 2021 年承诺净利润 4,027.00 万元。 根据《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宋学昌、 窦佩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富士 达科技持有的 22,400,702 股上海凤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中 7,840,246 股可以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1、 富士达科技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 定。 3、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4、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还 应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五、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840,246 股,占总股本的 1.52%。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股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量(股) 天津富士达科 1 15,680,492 3.0430% 7,840,246 7,840,246 技有限公司 合计 15,680,492 3.0430% 7,840,246 7,840,246 6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1,084,709 -7,840,246 33,242,463 件的流通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5,736,378 15,736,378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6,821,087 -7,840,246 48,980,841 无限售条 A股 286,873,170 7,840,246 294,713,416 件的流通 B股 171,600,000 171,600,000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58,473,170 7,840,246 466,313,416 股份总额 515,294,257 515,294,257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