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5-26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POSTS &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CO.LTD.
英文缩写:STE
2、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
公司电话:86-21-64360900(总机)
公司传真:86-21-64333435
邮政编码:200233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永林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地址:上海市宜山路680号邮通商苑221室
电 话:86-21-64834310
86-21-64360900-2371
传 真:86-21-64834310
邮政编码:200233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234847401.23 231608833.56 1.40
2、净利润 46693749.83 53,073,589.59 -12.02
3、总资产 794172439.80 740,838,076.78 7.20
4、股东权益 45244405.20 422,233,989.89 7.58
5、每股收益 0.32 0.36 11.11
6、每股净资产 3.10 2.88 7.64
7、净资产收益率 10.28% 12.57% -18.22
8、股东权益比率 57.20% 56.99% 0.37
附注:公司决定对控股51% 的上海邮通海王收款机公司的股本结构进行调整,
96年未做合并报表处理。
三、公司业务回顾
1、经营业绩
1996年是国家“九五”计划的第一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中并存着机遇和挑战。公司全体员工紧紧围绕“优化结构、鼎
新产品”的工作方针,抓住机遇,面向激烈的市场竞争,深化改革,完善内部运营
体制。在市场开拓、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加强企业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
成绩。1996年,公司先后完成鉴定项目16种,其中YJH01 型便携式电子资金支付终
端、TM-2400 二十四针点阵打印机、SYH 系列收款机以及POS 系统、 GF8- 02型2
-8MB/S波分复用光纤通信终端设备四项通过上海市科委组织的设计定型鉴定, SDH
光纤同步数字复用设备I型机通过邮电部科技司的鉴定。1996年, 公司还在启动综
合数字增强网(IDEN)和无人值守公用电话网等项目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经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484.74万元,
完成年度计划的93.94%,比上年增加 323.8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4669.37万元,完
成年度计划的93.39%,比上年减少637.99万元。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补贴比
上年减少1485万元。
2、上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公司于1994年10月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60,000,000股,发行价为0.396
美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业字(94)第612 号《关于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B股投资投入资本的验证报告书》显示,扣除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的资
金为22,572,000美元。公司基本按照《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的运用”的预定
计划投入。截止1996 年底、 按《招股说明书》中的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总额合计
1579万美元。其中:投资490万美元,完成了程控交换机的研制和生产。 该项目经
报告年度试运行,将从1997年起进入盈利期;投资81万美元用于对子公司的光纤同
步数字传输网(SDH)的技术引进和制造, 为保持并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打下了良
好的基础;投资747万美金用于金卡工程的生产装配楼,生产线, 产品开发及其配
套产品的子公司而增资。该项目正按计划在进行、并在1997年起实行边投入边产出。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一)、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内容 九六年末股本 占总股本% 九五年末股本 占总股本%
情况(万股)
(1)尚未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股 6189.872 42.22% 6189.872 42.22%
社会法人持股 1170 7.98% 1170 7.98%
小计 7359.872 50.2% 7359.872 50.2%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流通股 1300 8.87% 1300 8.87%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000 40.93% 6000 40.93%
小计 7300 49.80% 7300 49.8%
(3)股本合计 14659.872 100% 14659.872 100%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未发生变化。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名股东)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1)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 6189.872 42.22%
(2)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579.00 3.95%
(3)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265.85 1.81%
(4)SCBHK A/C NOMURA TB/NOMURA ITM 221.39 1.51%
(5)HKSBCSB A/C CAISSE CENTRALE 212.38 1.45%
DES BANQUES POPULAIRES PARIS
(6)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6.70 1.41%
(7)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 201.292 1.37%
(8)NAITO SECURITIES CO.LTD. 196.25 1.34%
(9)HKSBCSB A/C 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S/A THE CHINA FUND 181.864 1.24%
(10)HKSBCSB S/A PICTET & CIE 179.98 1.23%
4、年末股东户数
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公司股东合计数为14832户,其中A股股东
数为13909户,B股股东数为923户。
(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李永林 董事长 2600 2600
章应铎 董事 总经理 2600 2600
李彩儒 董事 2600 2600
邱宝才 董事 2600 2600
刘时中 董事 副总经理 2600 2600
郁 亮 董事 0 0
廖熙文 董事 2600 2600
蒯满康 监事会主席 2000 2000
王志琪 监事 2600 2600
李 军 监事 0 0
蔡祥云 副总经理 2000 2000
魏佐卿 副总经理 2000 2000
王家铖 总工程师 2000 2000
丛惠生 总会计师 2000 2000
合计 28200 28200
五、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之概况
公司股东大会一九九五年年会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会议的股东37名,代表股份7101.4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4%,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一
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
的决议》、《关于批准〈公司一九九五年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一九九六年财务
预算报告〉的决议、》以及《关于批准〈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根据大会决议、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和七月十一日分别向A 股全体股
东、B股全体股东实施了按每股人民币0.20元(含税)派发股利的分配方案,B股股
东的现金红利按1996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现汇兑人民币中间价1: 8
.3263折成美元派发。由于此次分红人全部以现金形式, 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以及股
本结构仍保持不变。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见证。
公司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报
告》。
公司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董事会一九九五年工作报告》、《公司一九九五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一九
九六年财务预算报告》。上述三个报告和经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一
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提交股东大会(一九九五年年会)审议。会议还
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九五年度人事、分配情况和一九九六年度人事、分配计划的
报告》和《公司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产品发展规划报告》。
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九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我公司拟与上海爱梯恩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改
名为“上海朗讯科技国际贸易公司”)的其他股东单位,按照原创办上海爱梯恩梯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创办人事国际贸易的合营公司
之事。经各位董事书面表决,会议通过了《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参股组建“上海朗讯科技国际贸易公司”的决议》。以上对外投资事宜将在最
近的股东大会年会上向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报告。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一家联营公司受到另一公司的所谓外汇交易案的诉讼。
本案正在审理中,一旦终结,即向社会和股东公告。
4、一九九六年度公司未发生兼并事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总经
理、注册地址、会计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等也未发生变动。
5、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董事会会议审
议并通过一九九六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九九六年公司合并报表税会利润为46693749.83元, 加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
上年未分配利润11283105.10元, 扣除非控股公司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盈余公积中属本公司权益的8,041,276.7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49935578.16元。
建议按如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按母公司税后利润46670287.31元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667028.73元;
2)按母公司税后利润46670287.31元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4667028.73元;
3)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14,659,872.00
元,B股红利以美元支付。
上述分配预案需经公司一九九六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一九九六年, 公司继续聘请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国际会计准则审计,
其审计结果仅提供给境外投资者参考。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执行
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现将“IAS ”准
则所作的调整例示:
1996年税后利润调节表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所计算的税后利润 46,694
按国际会计准则所计算的调整数
坏帐准备 (7,382)
存货准备 (3,876)
汇兑差异 (5,128)
其 他 (2,565)
按国际会计准则所计算的税后利润 27,743
9、公司除在境内指定报刊上披露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摘要外, 还在《香港商
报》和《南华早报》同时以中文和英文刊登公司一九九六年度报告摘要的主要内容。
中英文有歧义时,以中文解释为准。
10、公司董事会计划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召开公司一九九六年股东年会,
具体日期、地点、内容另行公告。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1、子公司
(1)上海邮通实业发展总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拥有权益:100%
主营业务:通信设备极其外围设备的试制、产销。通信设备安装、开通
(2)上海时代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6万美元
本公司拥有权益:75%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打印机系列产品,包括九针、二十四打印机和机芯以及相
应派生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上海天山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80万美元
本公司拥有权益:6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气体放电管,PTC 热敏电阻及该类保安器系统和配线架产
品。
(4)上海山崎电路板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800万美元
本公司拥有权益:52%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双面及多层印刷电路板
(5)上海邮通海王收款机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6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拥有权益:51%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商用收款机、信用卡阅读器、条型码设备及商用软件开发
等。
2、关联企业
(1)中美电信电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700万美元
本公司拥有权益:5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SLC(R)用户环路专用系统,开发新产品及售后服务
(2)上海爱德奇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万美元
本公司拥有权益:5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光纤多路视频传输系统及相关产品
(3)上海俊英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 50万美元
本公司拥有权益: 4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及安装专用数字复用和光纤传输设备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陆国豪、戎凯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业字「97」第907号)。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除中外合资子公司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外,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执行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1)编制方法: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
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以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
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据编制而成。合并时,公司的重大内部
交易和资金往来均互相抵消。
(2)合并范围:除上海时代通信工贸公司(持股比例100%)、 上海罗丹广告
公司(持股比例100%)、上海宏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 )因总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较小不予合并, 上海邮通海王收款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因准备重组而未合并外,其余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
(3)合并范围发生变动, 减少了上海邮通海王收款机有限公司并相应调整了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同时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
(4)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在合并会计报表时, 因
中外合资子公司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不大,故未对中外
合资企业的会计报表按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会计政策予以调整。
(5)合并单位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母公司持股比例(%) 实际投资额
上海时代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 75 2255499.60
上海天山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15 60 3327971.20
上海山崎电路板有限公司 15 52 35444809.18
4、公司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计价基础为历史成本。
5、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 按发生
当月月初外汇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入帐、月末将外币帐户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价
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记帐本位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列入财务
费用──汇兑损益。
6、存货计价方法:
(1)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在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摊销计划成本与实际
成本之间的差异。
(2)除产成品外,其余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 领用及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
价。
(3)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转销。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债券投资的入帐价值及收益确认,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 利息收入按
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
(2)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对持股在20%以上的企业其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对
持股在50%以上的企业在年终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持股比例在20%以下(包括20% )
的企业按成本法核算。
8、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
(1)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的房屋及
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
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 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
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4%或10%)制定其折旧率,各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30年 3.2%-4.8%
通用设备 5-10年 9%-19.2%
专用设备 5-10年 9%-19.2%
运输工具 5-10年 9%-19.2%
其他设备 5-10年 9%-19.2%
9、无形资产摊销: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从开始使用年起按10年或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
10、递延资产摊销:
开办费从经营期开始起按5年摊销,其他递延支出按受益期摊销。
11、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与生产率:
税种: 所得税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建税
税率: 15%,33% 17% 3%,5% 7%
计税基数:应纳税 当期销项税额 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
所得税 —当期进项税额 额增值税额
和消费税额
应交款: 教育费附加 堤防费 义优金
税率: 3% 1% 3‰
计算基数: 应纳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
增值税额和 增值税额和 增值税额和
消费税额 消费税额 消费税额
12、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1997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所确定的1996年度利润预分方案, 按当
年度的税后利润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分配普通股现金红利0.
10元/股。
13、收入实现条件:
(1)商品销售以商品发出, 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为销售实现的条
件。
(2)提供劳务以收取价款或取价款的证据为销售实现的条件。
14、坏帐处理方法为备抵法,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4‰计提。
〈四〉报表项目附注
1、应收帐款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27143362.97元。
(1)按帐龄分析为:
帐龄 户数 金 额 占总额比例
三年以上 63 1563131.55 1.23%
二-三年 184 6017811.18 4.73%
一-二年 313 20456366.74 16.09%
一年以下 507 99106053.50 77.95%
(2)本帐户余额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欠款。
2、其他应收款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42774083.83元。其中:
(1)按帐龄分析为:
帐龄 户数 金 额 占总额比例
三年以上 25 1258896.30 2.94%
二-三年 39 2899272.14 6.78%
一-二年 81 5239294.02 12.25%
一年以下 217 33376621.37 78.03%
(2)本帐户余额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欠款。
3、长期投资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24954814.40元。其中:
(1)股权投资378342.00元,其明细内容为: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数 投资金额合计
a.长江法人股 80000 112000.00
b.申能法人股 80000 266342.00
(2)债券投资905220.00元,其明细内容为: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投资金额 截至报告日止 合计
的已计利息
1)电力建设债券 97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2)国库券 97 840000.00 840000.00 840000.00
3)久事债券 97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4)债券利息 371220.00 371220.00
小 计 534000.00 534000.00 371220.00 905220.00
(3)联营投资 123671252.40元
A.持股比例超过20%的被投资企业有:
被投资企业名称 母公司 实际投资额 投资收益 合 计
持股比例
上海邮通海王收款机有限公司 51% 3060000.00 -2613.61 3057386.39
中美电话电报设备有限公司 50% 34667490.00 15673463. 64 50340953.64
上海爱德奇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50% 12646650.00 3536758. 55 16183408.55
上海俊英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40% 1302718.88 364412.67 1667131.55
上海朗讯科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2.5% 22512262.51 29399759. 16 51912021.67
上海宏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95% 450000.00 450000.00
上海时代工贸公司 100% 37780.70 37780.70
上海罗丹广告公司 100% 22569.90 22569.90
小 计 74639121.39 49032131. 01 123671252.40
4、资本公积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235256445.24元,年末未发生变化。
5、盈余公积(合并)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8429777.01元,其明细内
容如下:
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 合 计
期初数 17536421.16 10866640.03 692658.36 29095719.55
本期增加数 4667028.73 4667028.73 ──- 9334057.46
期末余额 22203449.89 15533668.76 692658.36 38429777.01
6、未分配利润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3959462.95元,来源:
(1)199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 11283105.10
(2) 加:1996年度合并净利润 46693749.83
(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667028.73
(4) 提取法定公益金 4667028.73
(5) 外商投资子公司提取的奖福基金 23462.52
(6) 减:预分1996年股利 14659872.00
(7) 199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 33959462.95
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之间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的差异分析:
净 利 润 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 46670287.31 34342354.46
子公司计提的奖福基金 +23462.52
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 -382891.51
合并报表 46693749.83 33959462.95
7、投资收益1996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29627925.75元。其中:
收益类别 金额 备注
(1)股票投资收益 8000.00 法人股红利
(2)按权益法应计子公司 29619925.75
〈五〉报表数据年初与年末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分析
1、短期投资减少1672866.43元,收回短期投资。
2、其他应收款减少26604078.65元,主要是收回委贷资金。
3、待摊费用减少1532310.48元,主要是期初进项税摊销。
4、存货增加37210314.87元,主要是为满足次年市场需要的生产投入。
5、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增加916797.72元,子公司存货呆滞。
6、固定资产净值增加32979180.06元,新增固定资产。
7、在建工程减少14635006.71元,在建完工转固定资产。
8、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增加30205.34元,子公司固定资产清理。
9、应付福利费减少848051.00元,系医药费开支增加。
10、未付福利费减少17036985.79元,支付红利。
11、其他未交款减少3572413.85元,系归还欠交款。
12、长期借款增加17650000.00元,系市政府为“金卡”工程给予公司的贷款。
13、财务费用增加3597306.10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
14、主营业务利润降低8652334.28元,主要系按财政规定,退休统筹基金在管
理费中列支。
15、其他业务利润增加11215502.65元,咨询费收入。
16、投资收益减少12616910.66元,系子公司财政补贴减少。
17、补贴收入减少7340395.24元,系母公司财政补贴减少。
18、营业外收入减少1081490.73元,按财政规定与上年同类收入在其它业务收
入中列支。
19、营业外支出减少9199172.40元,按财政规定退休统筹基金在管理费中列支。
20、应交所得税增加1227846.62元,系母公司利润增加。
〈六〉或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于1996年9月20 日为邮电部上海电话设备厂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一支
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提供担保,该笔借款到期日为1997年9月15日。
八、其它事项
1、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机构: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衡山路283号三楼
2、审计机构: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