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万鸿: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2009-12-02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 万鸿 编号:2009-05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09 年12 月2 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9 年11 月30、12 月1 日、12 月2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8 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戚围岳先生
(二)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0806803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085238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32 人,代表股份10958990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2.67%;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28 人,代表股份42617299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
股股份总数的39.27%;占公司总股本的20.4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4 人,代表股份66883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5%;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6 人,代表股份3107157 股,
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86%;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2212 人,代表股份39510142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
股股份总数的36.41%,占公司总股本的18.99%
(三)董监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 人,出席9 人;在任监事3 人,出席3 人;公司高管和董事会秘书均出
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的议案。
1、《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总的表决情况:
参与表决的股份为109589901 股,
同意的股份为1005575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1.76%;
不同意的股份为90169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3%;
弃权的股份为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参与表决的股份为42617299 股,
同意的股份为33584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8.81%;
不同意的股份为90169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16%;
弃权的股份为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2)参加本次会议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序列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情况
1 孙兆艳 976500 同意
2 冼惠霞 702560 同意
3 张莉萌 600000 同意
4 张益平 569000 同意
5 钟佩兰 565960 同意
6 陈威德 561915 同意
7 于永洲 518858 反对
8 廖东玫 508740 同意
9 杨秀英 500000 同意
10 曾志诚 495100 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凯文律师事务所秦淑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2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