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万鸿: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3-25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 万鸿 编号:2011-00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昌光谷大道特一号国际企业中心伟创楼 A 座 203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戚围岳先生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605675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
(其中非流通股东 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 ;流通股 0 股,占公司总股东的 0 %)。
(三)董监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何键英先生、李力先生、王成义先生、罗建峰先
生、曲俊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罗洺先生、
何永杭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2. 审议《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3. 审议《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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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9,201,802.20 元,由于以前年度
亏损严重,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0 年的盈利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
同意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5. 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并支付 2010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 2010 年度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根据《业务约定书》,同意向其支付 2010 年度报告审计费 40 万元,另由本公司承担异地审
计工作的差旅费。
2011 年,同意继续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6.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7.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借款
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的每笔借款须由公司财务部核准,公司财务部报请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借款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借款协议签订当日
应将借款协议复印件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
属控股子公司,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14678862 14678862 0 0 100% 是
8.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汉阳龙阳大道特 8 号”变更为“武汉市
汉阳区阳新路特 1 号”。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作以下修改: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为:汉阳龙阳大道特 8 号;
办公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28 号;
邮政编码:430060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汉阳区阳新路特 1 号;
邮政编码:430000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全体参会股东 60567534 60567534 0 0 1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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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凯文律师事务所秦淑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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