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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万鸿: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1-11-30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1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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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以现有流

通股本 108,523,8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43,409,520 元向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

份,流通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4 股定向转增股份),公司股份总

数已经变更为 251,477,550 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了相关手续,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1,477,550 元,

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请予以审议!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1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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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作

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拟将《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做以下修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068,03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208,068,030 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477,55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251,477,550 股,均为普通股。

   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请予以审议!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1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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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09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鸿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

为一年,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有效期满,2010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同意将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

    鉴于目前该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在中国证监会审理进程之中,为保

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同意将 2009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继续延长一年至 2012 年 12 月 9 日。除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公司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内容不变。

    请予以审议!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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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09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鸿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

为一年,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有效期满,2010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同意将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

    鉴于目前该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在中国证监会审理进程之中,为保

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同意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继续延长一

年至 2012 年 12 月 9 日,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

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修改、补

充、完善、签署和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如国

家对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规定或有关政府部门有相关要求,由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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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应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股本等相关公司

章程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事宜;

   6、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请予以审议!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1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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